去年5月,憲法法院曾否決彈劾總統案,使盧武鉉得以復任總統;而此次,韓國憲法法院又判定“遷都”案違法,再次陷盧武鉉於政治困境
10月21日,韓國政壇再起風波,韓國憲法法院判決韓國《新行政首都建設特別措施法》(下簡稱“特別法”)“違憲”。隨即,韓國政府發言人、弘報處處長鄭順均發表聲明宣佈:“政府決定中止包括新行政首都建設促進和會在內的帶有法律效力的活動”。
根據韓國憲法,憲法裁判所審判實行“一審定論”制度,這意味着盧武鉉總統視爲其競選綱領和執政目標的“遷都”計劃經過2年的爭執,又重新回到零的起點。輿論認爲,這是盧武鉉“政治上的一次大潰敗”。
2003年12月19日,韓國國會通過《新行政首都建設特別法》,使盧武鉉的“遷都”主張成爲具有法律依據的行爲。今年6月15日,韓國新行政首都建設推進委員會公佈了4個新行政首都的候選地點,供專家進行評估。8月11日,韓國國務總理李海瓚宣佈,新行政首都選定在忠清南道的燕岐郡—公州市,並稱該地“自然條件最爲優越,將是實現國家均衡發展和地區融合的好地方。”
“遷都”大計突然“翻船”
這次憲法裁判所的9名法官,以8名同意的壓倒多數判定“特別法”違反憲法。“遷都”大計終於“翻船”。
不少人反對“遷都”計劃,並非反對“遷都”本身,而是對盧武鉉政府決定“遷都”這樣的重大問題過於草率和熱衷於黨派利益表示不滿和不能接受。漢城市長李明博稱:“遷移首都問題關於國家的未來,無論法律是否明確規定,都應徵求國民的意見。”最近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三分之二的國民要求國民投票。
其次,“遷都”費用一增再增,盧武鉉競選時稱50億美元,一年後改爲100億美元,最近又調整爲400億美元,專家估算可能高達1000億美元,這將給韓國經濟帶來沉重負擔。
盧武鉉還曾表示,“如果南北統一,將在開城或板門店建設統一首都”,這更讓人覺得“遷都”計劃的不確定性,在經濟上是個“無底洞”。而韓國目前面臨衆多問題,不少人認爲“遷都”問題並非韓國當務之急。漢城各界領袖發表的聯合聲明稱:“目前,經濟停滯不前,安全受到威脅,社會邊緣階層增加,急需解決的民生問題堆積如山”,要求政府暫時不要強制遷移首都,把錢用在復甦經濟上。
主要反對黨大國家黨在“遷都”問題上殺了“回馬槍”,該黨在總統競選中反對“遷都”,可在國會議員選舉時爲了爭取忠清南道的大量選票,曾在國會投票贊成“遷都”,導致“特別法”得以順利通過。但在大選中失敗後,該黨又改而反對“遷都”,該黨一些決策者以個人名義向國民道歉,主張“對遷都妥當性和可行性進行客觀、科學的驗證”,“通過國民贊成的程序和方法推進”,並揚言將在國會否決行政首都遷移相關預算。
盧武鉉和執政黨對於強大的反對民意和輿論缺乏恰當的估量,未能進行及時的對話和耐心的疏導,而是認爲“遷都”問題事關政府命運和前途,“在總統選舉時已經做出承諾,相關法律在國會中也獲得通過,而且還經歷了議會選舉的考驗”,“已經獲得充分的國民共識”,因此,拒絕國民公決,並將各種反對“遷都”的意見視爲“具有政治意圖的攻勢”,“是對總統的不信任和逼總統下臺的舉動”,甚至說是“妄圖推翻現政權的行爲”,這使盧武鉉政府與反對“遷都”的各派勢力處於尖銳對立的狀態。
《朝鮮日報》評論員尖銳指出:如果總統把對特定政策的批評看作是逼自己下臺的行爲,那麼,這與第9號緊急措施(即禁止反對、誹謗新憲法——1972年前總統朴正熙爲掌握權力而宣佈的憲法,該憲法爲啓動獨裁統治奠定了基礎)又有什麼區別?
10月8日,韓國社會世論研究所公佈的民意調顯示:反對“遷都”者爲57.2%,贊成“遷都”者爲38.7%,這說明憲法法院的裁判是有國民基礎的。
“違憲”裁判影響重大
盧武鉉政府因三大原因被告上憲法法院:未經國民同意而強行遷都,侵害了國民的參政權利;“誤用”國民稅金,侵害了納稅權;未與漢城市政府協商,侵害了漢城市公務員的公務擔任權等。
7月,當170人組成的“遷都違憲審查審查代表團”提出這些請求時,盧武鉉政府一邊加快推進“遷都”進度,一邊強硬指責該項請求“未具備提出違憲審查請求的條件,請求內容也缺乏正當性”,試圖影響憲法法院對該問題上的裁決,結果卻在憲法法院慘遭挫敗。這一決定對於盧武鉉政府的打擊十分沉重。
盧武鉉政權將“遷都”視爲其12個宏偉藍圖之一。李海瓚總理解釋說:“韓國將通過新行政首都建設,實現‘相依而生和騰飛’的基本理念,新行政首都在經濟建設中起引導作用,將給國家的全面發展帶來新的活力”,遷都“是再也不能拖延的全國性任務”。如今盧武鉉構畫的宏偉藍圖已被撕裂,設定的歷史性目標遭到否定,遷都計劃不得不“緊急剎車”,這將使他在政治上處於被動的局面,政府的形象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傷,盧武鉉政府今後推行其他改革將面臨更多的阻力。
同時,盧武鉉政府也將能否推進“遷都”視爲檢驗其執政能力的一種尺度,樹立其政府和本人權威的一種手段。如果“遷都”政策無法實施,“政府的政策推進能力將受到毀滅性打擊”。盧武鉉政府雖然在憲法法院判決後的聲明中強調“與憲法法院所作的關於《新行政首都建設特別措施法》違憲的裁決無關,政府今後將繼續推進旨在穩定民生與搞活經濟的政府政策”,但此舉對於盧武鉉政府後期執政的負面影響是怎麼估計也不會過分的。
“遷都”前景難以樂觀
韓國憲法法院判定“特別法”違憲後,大國家黨代表朴槿惠立即表示歡迎,漢城市長李明博也稱:“這是漢城市民的勝利,全體國民的勝利”。
盧武鉉政府則在聲明服從憲法法院裁決、中止“遷都”活動的同時,表示“今後將廣泛聽取國民的意見,就憲法法院裁決的法律效力與法理合理性等向法律專家進行諮詢,並與党進行密切協商,慎重製定政府的應對策略。”婉轉表達了該政府仍將在“遷都”問題上努力的意向。
但在實際上,在憲法法院裁決後,“遷都”計劃的推進已是非常困難。法院院長尹永哲說:“儘管憲法沒有把漢城定爲首都的明確條款,但事實是自600年前作爲朝鮮王朝都城以來,漢城作爲韓國的首都已得到公認”,因此,“只有修改憲法,遷都計劃才能獲准實施。”另一名法官則堅持認爲,作爲韓國政府的重大決策,遷都計劃將對人民生活產生巨大影響,因此,應該在憲法規定範圍內提交全民公決。”
然而,對於盧武鉉政府來說,修改憲法和國民公決都是十分困難的事。
修改憲法必須在國會中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數,而目前盧武鉉領導的開放國民黨只擁有國會299個席位中的152席位。然而,僅反對“遷都”的大國家黨就擁有123個席位,再加上其他幾個政黨也並不贊成遷都主張,修改憲法在國會將沒有可能獲得通過。目前的民意測驗表明,超過50%的韓國民衆反對遷都,盧武鉉總統如決定爲“遷都”事舉行全民公決,並無取勝的把握。
韓國國民也已提出了一些取代“遷都”的新方案,如主張用遷都的費用,在韓國各地建設100所漢城以上水平的世界級大學,就可以縮小漢城與地方教育水平的差距,使集中在首都地區的產業向人力資源豐富的地方分散,同時使整個韓國變成東北亞的知識與創新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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