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副部長朱慶生5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說,全國已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在310個縣、市開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共有6899萬農民實際參加了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全國共籌集資金30.21億元。
他說,在籌集資金中,各級財政補助15.01億元,農民個人繳費10.88億元,集體和其他社會贊助4.32億元。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4194萬人次的醫藥費用得到報銷,報銷金額13.94億元,佔籌資總額的46.14%,其中住院醫藥費用平均有27.25%得到報銷。
2002年10月,中國政府作出在全國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決定,計劃到2010年基本覆蓋農村居民。這一制度的基本做法是,自願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以家庭爲單位按每人每年10元(部分東、中部地區稍高)繳納合作醫療資金,同各級政府每年每人補助的20元一起形成合作醫療基金,儲存在縣、市國有商業銀行或信用社的財政基金專戶內。
據朱慶生介紹,參與合作醫療制度的農民每次到縣、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憑合作醫療證可直接按比例報銷部分醫藥費。從目前情況看,有些病人的報銷費用達到了萬元以上,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甚至達到了10萬元左右。
朱慶生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同以前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比較,新的制度加大了政府的支持力度,堅持農民自願參加的原則,資金統籌層次由過去的鄉、村一級提高到縣級,因此抵禦風險的能力也大大提高。他說,這一制度的實施是與對農村特困戶的醫療救助同步進行的,中央和地方正在不斷完善有關規章制度以保證籌措資金不被挪用,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將進一步加強。
他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主要是針對包括需要住院和大額費用治療的大病,兼顧小病。它是農民自願參加的互助共濟制度,不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因此它的保障水平是有限的。在中國農村,仍存在着農民花不起錢看病的現象,在部分中、西部貧困地區,仍有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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