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今日上午由臺“最高檢察署”在網上公佈李昌鈺的“319槍擊案”鑑定報告,國親律師團質疑稱,在選舉訴訟進行的時候,藍綠雙方律師不能影印該報告,只能在有限的時間裏閱覽,但在“當選無效”訴訟宣判後第二天卻立即上網公佈,讓人覺得“納悶”。
據臺灣媒體報道,國親律師團發言人、“文傳會”文宣部主任賴素如稱,臺“最高檢察署”在訴訟判決後第二天,就把李昌鈺的槍擊案鑑定報告上網公佈,讓她感到“納悶”。
賴素如說,本案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沒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何況刑事局的鑑定報告可以影印抄錄,爲何李昌鈺的報告就不行。
賴素如說,李昌鈺的報告只是“草案”,製作人並沒有堅持,在審理的過程中,原告有原告的主張和看法,由法官作判斷,如果李昌鈺的報告可以公佈,爲何不在宣判前就公佈,在宣判後就立即公佈,豈不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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