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出了關於調整北京市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的通知,批准北京市從11月10日起調整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每千瓦時由0.44元調整爲0.48元,每千瓦時上調0.04元。
據瞭解,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下發了《關於疏導華北電力網電價矛盾有關問題的通知》,於今年6月15日調整了北京市非居民用電價格。這次調整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是本市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調整電價方案的組成部分。
關於此次調價的原因,有關部門的解釋是,一是疏導煤炭價格上漲等對發電企業成本上升的影響;二是逐步理順本市電價結構,本市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在各類電價中一直最低,非居民用電價格調整後,居民用電與非居民用電比價明顯不合理;三是平衡電力供求關係,促進節約能源。近年來,隨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本市居民生活用電量快速增長,居民生活用電量佔全市總用電量的比重由2000年的15%上升到2003年的17.6%,預計2004年將達到19.6%。今年夏季,本市最高用電負荷達到943萬千瓦,爲保證首都用電,周邊省市拉閘限電,作出了很大貢獻。適當調整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可以通過價格槓桿增強居民節電意識,促進節約用電。
爲了做好居民生活用電價格調整工作,北京已於7月1日提高了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相關社會保障標準。
電價上調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今年夏季,本市最高用電負荷達到943萬千瓦,爲了保證首都供電,周邊省市大面積拉閘限電,作了大量貢獻,而這些省市的居民用電價格大部分高於本市居民用電價格
●據調查,本市每戶每月用電量平均爲118千瓦時。調價後每戶每月平均多支出電費4.72元,每年多支出電費56.64元
●7月1日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相關社會保障標準提高,低收入羣衆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消費者如發現違反電價管理規定的行爲,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投訴或舉報
問:居民生活用電價格調整具體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北京市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的通知批准,本市居民生活用電價格自2004年11月10日起,每千瓦時上調0.04元,每千瓦時由0.44元調整爲0.48元。
問:爲什麼調整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疏導華北電網電價矛盾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已於今年6月15日調整了非居民用電價格。這次調整居民用電價格是本市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價調整方案的一個組成部分。
電價調整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措施。一是疏導煤炭價格上漲等因素對發電企業成本上升影響,北京市用電量的70%需從周邊省市的發電企業購入。今年以來,煤炭價格持續上漲,造成發電企業成本增加。爲此,國家發展改革委調整了發電企業的上網電價。上網電價的調整造成了電網企業的成本增加,因此,需要及時調整銷售電價加以疏導。
二是逐步理順本市電價結構。本市居民用電價格在各類電價中一直最低,非居民用電價格調整後,居民用電與非居民用電比價明顯不合理。這次調價後,可適當緩解居民電價與非居民電價的比價矛盾,有利於本市電力發展。
三是平衡電力供求關係,促進節約能源。近年來,隨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本市居民用電量快速增長,居民用電量佔總用電量的比重由2000年的15%上升到2003年的17.6%,預計2004年將達到19.6%。今年夏季,本市最高用電負荷達到943萬千瓦,爲了保證首都供電,周邊省市大面積拉閘限電,作了大量貢獻,而這些省市的居民用電價格大部分高於本市居民用電價格。如河北省爲每千瓦時0.49元,山西省爲每千瓦時0.465元。適當調整居民用電價格,目的是通過價格槓桿增強居民節電意識,促進節約用電。
問:爲什麼確定每千瓦時調整0.04元
在北京電力公司向聽證會提交的居民生活用電價格調價申請中,提出了兩套方案,分別是每千瓦時上調0.03元和0.05元。在價格聽證會上,大部分代表對調整居民生活用電價格表示充分理解,30位聽證會代表中,有28位代表同意調價。在具體調價水平上,14位代表同意每千瓦時上調0.03元;14位代表同意每千瓦時上調0.05元。結合北京市的實際情況,綜合聽證會代表的意見,北京市發展改革委擬定了每千瓦時上調0.04元的調價方案,上報市政府。最終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北京市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每千瓦時上調0.04元。
問:居民生活用電價格調整的影響
根據市統計局2003年住戶調查,本市每戶每月用電量平均爲118千瓦時。調價後每戶每月平均多支出電費4.72元,每年多支出電費56.64元。今年以來,本市城鄉居民收入穩步提高,應該說,此次調整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對廣大居民家庭生活影響不大。
問:對低收入羣衆採取的保障措施
爲保證低收入羣衆不因價格調整降低生活水平,本市結合今年價格調控計劃,包括居民用電價格調整計劃,在充分考慮調價影響及市場物價自發上漲影響的基礎上,已於7月1日提高了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相關社會保障標準,低收入羣衆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問:居民生活用電價格調整時間如何確定
對已經實現“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用戶,抄表用戶自2004年11月10日抄見電量起按照調整後的電價執行;卡表用戶自2004年11月10日新購電量起按照調整後的電價執行。
問:對本市高校執行電價的規定
本市高校學生公寓、學生集體宿舍、學生食堂和學生澡堂用電,一律按居民生活電價執行。北京電力公司應積極協助各高校做好單獨計量工作,確保此項政策落實到位。
問:如何加強對電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本市各級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將加強對電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市場價格監測工作,密切注視市場動態,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爲,保證市場物價的基本穩定。
消費者如發現違反電價管理規定的行爲,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投訴或舉報,經檢查屬實的,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將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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