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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價過高可以收回重掛 買得放心“封殺”不實信息
北方網消息:天津市直管公房置換從10日起將採取掛牌轉讓方式,許多正準備買賣直管公房的讀者十分關注實行新政策後是否能以最合理的價格成交,津房置換有關人士認爲,通過這種“掛牌”的方式,公有住房買賣雙方都將獲得實惠。
據有關人士介紹,對於原承租人(俗稱賣方)而言,通過“掛牌”的方式可以最大限度提高其公有住房使用權轉讓利益,因爲這種形式會使更多的申請承租人(俗稱買方)看到賣方的房源信息,並提出“摘牌申請”;在轉讓過程中,津房置換的專業人士給賣方所轉讓的房屋一個專業的參考價格,指導賣方定出“售價”,如果因賣方自行制定的“售價”過高在一段時間內無人問津,還可再調整價格後重新掛牌。
通過公有住房產權人委託的專營經營單位在服務的質量、過程的監理及最終的過款上,都能給賣方真正的“一站式陽光中介服務”,而不用再茶飯不思地患上“二手房交易憂慮症”,同時避免暗箱差價給賣方帶來經濟上的損失。
對於申請承租人(俗稱“買方”)而言,由於信息的不對稱性,買方獲得房源時需要輾轉於大量的中介之間,一方面費時費力,另一方面,同一房源在多家公司都能查到而價格又不一致的現象更是屢見不鮮。而在媒體廣告上發佈的房源信息雖然表面上比較直接,但信息不實的現象又成爲一個大問題,尤其是在價格、面積、房質等敏感問題上。通過一家單位的公開掛牌,可以最大限度地瞭解到房源信息,同時瞭解到“賣方”的欲售價格,以便合理出價。
另悉,置換手續費是按照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和市房管局聯合發佈的文件規定收取,收費標準如下: a、獨用單元房屋:計租面積×1.3×6元;b、夥用單元房屋:(獨用面積+夥用面積/n)×1.3×6元(注:n表示一套單元房屋使用戶數);c、平房:計租面積×1.15×6元。上述置換費用由置換雙方各承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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