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時許,溫州市公安局經偵、特警、交巡警和鹿城、甌海、瑞安等地警方聯合市地稅局稽查局出動警力200餘人,對甌海貨運市場進行了突擊檢查行動,當場抓獲市區涉嫌虛開公路貨物運輸專用發票的36名犯罪嫌疑人員,涉案金額高達3300多萬元。
今年4月,永嘉縣地方稅務局在對一企業進行稅務稽查時發現,該公司取得的216份浙江省公路貨運專用發票系假票,涉嫌虛開票面額達384萬餘元。遂會同溫州市地方稅務稽查局到溫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5月28日,溫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成立專案組,開始了對代號爲“5.28”虛開貨物運輸發票案的全面偵查。
經查,該公司的發票由甌海貨運市場兩家託運部的信息員陳甲和戴某提供,並進一步發現了一個由杭州餘杭區陳乙、沈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和我市八個縣(市、區)貨運市場60餘名信息員組成的虛開發票的犯罪網絡。
據介紹,虛開的發票金額至少已達3300餘萬元,可抵扣稅款231萬元,是我市偵破的首例特大虛開用於抵扣稅款發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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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4年10月1日起,凡在溫州境內登記註冊的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接受公路、內河貨物運輸勞務(包括內海及近海貨物運輸),在結算運輸勞務費用,收取或支付運費時,必須開具或取得全國統一的新版貨運發票。
新版貨運發票必須由計算機開具,手寫或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一律不得作爲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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