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某燃料有限公司原經理爲了逃避稅款,竟與人合夥虛開抵扣稅款發票高達898萬元。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受理此案後,鑑於兩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虛開發票已觸犯刑律,及時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2003年6月,天津開發區某燃料有限公司經理馬某,爲一家配送有限公司購買一船煤達21000多噸,價值500餘萬元,馬某在收取這家公司的購煤款、給公司開票後,產生了60餘萬元銷項稅,馬某爲了逃避此項稅款,找到本案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張某,張某僞造運輸合同,並以十萬元的價格從本市某運輸服務公司虛開天津市公路貨運專用發票一份,金額達8985675.70元,馬某某用此票當期申報抵扣增值稅60餘萬元。犯罪嫌疑人張某得好處費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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