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報道,《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和《深圳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實施方案》已正式頒佈,明年1月1日起施行。屆時,深圳1931家事業單位的約7萬名在編人員將實行全員聘用,國家幹部也將轉變爲“職員”,工資待遇與行政級別脫鉤,但政府將爲在編人員設立“檔案工資”保留其現有社會保險和退休待遇。
深圳市事業單位在實行全員聘用制後,現有職員均須重新簽訂聘用合同,過渡爲職員或僱員,新進人員則一律採取公開招考,競聘上崗。“職員制”將實行職位分類制度,變身份管理爲職位管理,逐步取消行政級別。職位分行政管理、專業技術兩個職類,每個職類可以在編制總額內,設置職員和僱員職位,制訂職位規範。
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將實施宏觀管理,由人事主管部門會同財政主管部門覈定各事業單位的工資總額。職員的工資待遇,以職位工資爲基礎,並根據工作數量、工作質量以及個人創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因素確定,實行政府總額控制、行業有別、單位自主分配的工資管理模式,取消以等級製爲基礎的工資分配形式。
事業單位領導職位的聘任,按領導幹部職務任免管理權限,由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可以採取公開選拔、選聘、內部競聘或民主推薦的方式進行。
深圳市擬用兩年左右的時間,通過在全市事業單位實行“職員制”和配套改革,建立起一套機制比較健全,隊伍整體素質較高,人才效益、人才業績顯著,國家財政負擔得以減輕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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