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害怕她奪刀刺我,所以就下意識用刀紮了她。”說話時北外女生羅卡娜的聲音有些發顫。
今天上午,一中院開庭審理了轟動一時的羅卡娜刺殺同學案,她被公訴機關指控涉嫌故意傷害罪。
庭審現場
庭審前,衆多記者已經在旁聽席等候。另外,來自中國政法大學的30名學生也早早地來到法庭,坐在右側旁聽席上靜候開庭。
9時45分,羅卡娜被兩名法警帶進法庭。羅卡娜穿着羽絨服,看起來端莊秀麗,很難想象她向自己的同學紮了17刀。
面對公訴人的提問,羅卡娜回答問題的聲調很小,聲音有些哽咽。在聽公訴人宣讀證人證言時,羅卡娜不停地咬着雙脣,她的身體有些輕微抖動。“當時情況很危急,李春霞要搶我的刀,情況很危急,出於自我保護的考慮,我就下意識紮了她四五刀。”
羅卡娜還說:“雖然我們之前有些小摩擦,但那是很正常的事情,事發前我並沒想殺她。李春霞被扎跑出門外,我看到自己身上和手上出了血,估計可能出事了,於是就想把她送到醫院去搶救,然後學校的保安和警察就到了。其實我自己也受了很多傷,但並沒有做傷情鑑定。”截至發稿時,此案仍在審理中。
案情回放
據公訴機關指控,今年23歲的羅卡娜是北京外國語大學成人教育學院女學生,28歲的李春霞是她的同班同學,二人一起租住在北外東院南平房13號院內。
今年7月9日早上,二人因瑣事發生激烈衝突,羅卡娜便拿起西瓜刀猛刺李春霞17刀。羅卡娜作案後被當場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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