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無業人員張某冒充本市知名律師事務所律師,先後接案兩起騙財56000元。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將其公訴至法院。近日一審法院認定了指控罪名,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處罰金20000元。該案是天津市法院首次判處的“黑律師”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大學文化,無職業。2003年4月,被告人張某冒充某律師事務所律師,騙取某房地產公司的委託,代理該公司起訴山西某建築公司一案。張某從該公司經理李某處騙取立案費人民幣22100元,但並未進行代理立案工作。2003年6月,被告人張某謊稱給處理此案的法院工作人員購買服裝,騙取李某人民幣3590元。2004年1月,被告人張某謊稱春節需給法院辦理此案的工作人員送禮,又從李某處騙得人民幣5000元。
2003年6月間,張某又以代理某房地產公司與某工程局合同糾紛爲由,從該公司經理李某處騙取立案費用、財產保全費共計人民幣25700元。這一次張某依然未進行立案及財產保全的工作。
庭審中,被告人張某及辯護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未表異議,被告人張某表示認罪。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張某目無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騙取他人現金人民幣56000餘元,其行爲已構成合同詐騙罪。爲維護國家對合同的管理秩序,保護公司企業合法的財產權利不受侵犯,依法判處張某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人民幣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