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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法律服務市場的“盲區”使黑律師能夠有棲身之地 |
 | | 不規範的法律服務對當事人來說是禍不是福 |
律師是一個特殊的職業,他既要維護委託人的利益,爲委託人主張權利,又要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辦事。而“黑律師”既無律師資格,更無律師執業證。他們憑一些法律知識和一些人際關係,就冠上“律師”頭銜,他們辦案質量低下,爲了經濟利益,往往不擇手段,有的甚至騙取委託人的錢物後,音信全無。正是這樣一羣人嚴重影響了整個律師行業的形象。
“‘努力解決羣衆請律師難問題;整頓規範法律服務市場;全面提高法律服務隊伍素質。’這是全國司法廳(局)長會議確定的2004年法律服務工作三大重點。這三個方面既有區別,又相輔相成,緊密聯繫。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爲法律服務隊伍創造良好的執業環境,充分發揮法律服務職能,保證廣大羣衆請得到、請得起、信得過律師,維護廣大人民羣衆的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部長張福森
自1997年天津市司法局和天津市公安局聯合下發《關於查處冒充律師從事法律服務的通知》後,本市至今尚未查處過黑律師案件。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蹟”。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法律界人士分析,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很多。總的來說,一是有關部門接到的舉報線索少;二是舉報線索事實不清無處可查;三是黑律師憑藉社會關係,一遇打擊,總會事先聽到風聲逃之夭夭。
“兩個黑律師騙我好苦!”
如果說曾經見諸各個媒體的案件還讓人覺得黑律師離我們很遠的話,那麼發生在本市某廠的退休工程師郭某身上的一件事應該算是讓他真正“領教”到了黑律師的“厲害”。一起普普通通的房屋侵權官司,先後被兩位黑律師騙走代理費、關係費1萬餘元。而且,由於黑律師的不負責任,使得郭某關於本案的證據丟失、超過訴訟時效,造成間接損失7萬餘元。提起當初這件事,老郭一臉的無奈。
“我因房屋侵權案向某信訪辦反映問題,認識了在該處工作的王某。去年4月1日,在某律師事務所與王某介紹的女律師石某見面,石某看了我的材料後自稱她就是該所律師,從法院出來的,認識法院院長和房管局局長,一句話就能讓他們把我的問題解決。之後,她亮出收費標準――代理費5000元、關係費5000元。經過權衡,我決定委託石某爲代理人。還是在某律師事務所,石某讓我在她事先已製作好的假‘委託合同’上簽名。她收了5000元代理費後直接裝進了手包,沒交會計。我提出蓋章開收據的要求。誰料她竟說:‘蓋章需收1000元,開票則要收1600元。’隨後藉機匆匆離去。不足一個月,石某另收了我2000元的關係費。
“因爲官司一直沒立案,我去律師協會覈查才知道石某根本就是一個沒有註冊的黑律師。我打電話要求石某退費,她抵賴說‘你看一下合同吧’隨後掛斷電話從此再也沒有露面。
“雖然受了石某的欺騙,可是官司還得繼續打,誰知第二次碰上的還是一名黑律師。那是在本市一家知名的律師事務所中,我先後兩次向張某進行諮詢。張某自稱是該所法務主管,並主動出示名片,我在律師事務所的牆上還發現確有他的工作照片,因此輕信了張某有辦案能力。後來我們辦理了委託手續,他一共收了我代理費、關係費3100元。然而自收費後他對案件的代理工作就一拖再拖。到去年12月份,張某人不見了,手機也停了,我只好向公安機關報案。”
“市場”孕育黑律師?
老郭的遭遇只是一個個案,但確實證明了黑律師的客觀存在。究竟是什麼給黑律師的滋生成長提供了能量?也許天津市律師協會掌握的一些數據可以很好地回答這個問題。根據截至目前註冊的209家律師事務所統計顯示,本市有正式執業資格的律師共1740人。從數字上看,這完全不符合一個比較發達的城市對法律服務市場的需求。而另外一個比較有意思的現象是,一旦需要打官司,真正能通過正規渠道聘請律師的人更是少之又少。這兩點無疑說明,法律服務本身就存在“盲區”,這正是黑律師生存所需要的空間。再加上從事法律服務報酬較高,更驅使一些沒有律師資格的人鋌而走險非法攬案。
500人的隊伍“隱身”有術
有市場就肯定有“貨源”。本市黑律師目前究竟有多少?這是個頗具神祕感的問題。至今,官方對這個問題都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但是據業內人士分析,目前本市黑律師數量最保守的推測,也不會低於500人。經過調查,黑律師多以“顧問”、“法務主管”等名義公然隱身於律師事務所或法律服務所中,還有一類不合羣的黑律師則擅長於單兵作戰,或租個門臉,或自家騰塊地方,便掛上“律師工作室”、“法律服務”的牌子開門納客,隨之而來的當然是滾滾財源。
人員構成紛繁複雜
什麼樣的人會冒充黑律師?天津市律師協會一位祕書長對這個問題的回答簡潔明瞭:一是,沒有資格,爲獲得經濟利益,編造謊言冒充律師的人藉機行騙;二是,過去有律師執業資格,但被吊銷、註銷或按照規定不再予以註冊的人,繼續以律師名義從事代理業務;三是,法律工作者、148專線、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對外以律師名義自稱;四是,曾在司法部門工作、退休或調離後,利用其在法律市場的影響和關係,以律師名義自稱並代理案件。不難看出,這些黑律師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法律界的背景,但恰恰是這一點,證明了他們不可能專業,更不可能辦好案。一句話:這個羣體的人員組成太複雜了。
行騙無非“四板斧”
就像魔術一樣,一旦其中的奧妙被揭穿,魔術本身也就失去了魅力。黑律師的騙術也是如此。可是讓人奇怪的是,明明是很拙劣的表演,仍然有許多人上當受騙。潘強,本市擊水律師事務所主任。作爲曾經接觸過多個被黑律師欺騙的當事人的律師,對於黑律師的行騙伎倆他總結大致有4種:“受招入所,掩人耳目”――黑律師自知非法從業的巨大風險,於是主動找那些不注重自身形象和執業紀律的律師所洽談,而後或以“顧問”或以“法務主管”等名義,由不正規轉入表面正規化,藉此攬下案件,非法執業。
“違規代理,借照出場”――在接到一些沒有資格代理的案件時,一些黑律師都這樣解釋:“以朋友的身份而不是以所裏的身份代理,這樣可以爲當事人節約費用,出庭程序簡便,辦案時間也快。當事人不同意採用公民代理時,他們便會借別人執照以合夥辦案的名義出庭代理,然後分給對方借照費。”
“雲山霧罩,包打天下”――此類黑律師利用當事人的求勝心理而大打心理戰術,喜歡炫耀與所謂的執法機關如何的熟悉,如何的有背景,對案件虛假承諾三包――包勝訴、包放人、包無罪。
“故弄玄虛,推波助瀾”――黑律師往往把一些勝算不大,甚至根本沒有必要打下去的官司說得非常簡單或異常複雜,或鼓勵或慫恿或威脅當事人進行訴訟,從而騙取代理費。
學會給律師“驗明正身”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人們維權意識逐漸增強的今天,上至政府官員下至平民百姓與律師打交道的機會越來越多,這已經成爲不爭的事實。怎樣才能給律師“驗明正身”?身爲天津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的負責人認爲解決這個問題並不難。“黑律師終究是見不得陽光的”。該負責人說,如果當事人希望聘請律師,最好通過書籍、媒體搜尋一些信譽比較好的正規律師事務所及律師的資料。在諮詢過程中,切記要查看他們是否具有執業資格證書,且當年是否經過律師行政管理部門的註冊。決定聘請後,雙方一定要簽訂有律師事務所公章的正規委託合同,交費時別忘索要正式收費發票。只要按正規途徑去找,就不用擔心會撞上黑律師的“槍口”。
本市再掀律師“掃黑”風暴
2004年年初,司法部部長張福森在談到“整頓規範法律服務市場”問題時提出這樣一個口號:“讓黑律師無處可遁。”可以說,這句話再明確不過地體現了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對嚴厲打擊黑律師的態度和決心。
在這樣的一個背景下,本市司法局與市公安局繼1997年聯手開展行動後,將在今年再掀“掃黑”風暴,矛頭直指坑人騙人的黑律師。爲了能獲取更多有價值的舉報線索,市律管處的負責人特別向記者介紹了黑律師查處舉報電話:23048103。對於信件舉報的,可直接寄至和平區常德道119號律管處行業監管處,郵編300050。對於這次行動究竟能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該負責人滿懷信心地說:“淨化法律服務市場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相信在對黑律師‘人人喊打’的高壓態勢下,律師行業的行爲會更加規範,律師本身的職業操守會更加崇高,法律的公正和莊嚴會得到更好的維護。”
-新聞關鍵詞
公民代理:根據法律規定,公民代理是指除了刑事辯護以外的民事、經濟、行政等案件的代理,此類案件可由法律工作者或當事人的親屬朋友直接代理。
律師代理:律師代理不僅涵蓋公民代理的案件類型,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可接受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委託爲其進行刑事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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