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道,中共湖南省邵陽市委日前決定,對前不久發生的邵東縣黨政考察團在廣西靈川、興安收費站發生的強行過關事件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邵陽市委的處理決定:給予帶團的邵東縣委副書記、縣長謝愛明行政記大過處分,並責令和此事相關的其他官員分別向市委、縣委寫出深刻檢討。
同時,邵東縣委召開常委會議,決定給予這一事件的主要責任人即邵東縣公安局副局長申振民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邵東縣交警大隊指導員李許船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