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津市清理政府項目拖欠工程款工作已全面啓動,按照市清欠辦要求,今年年底將完成拖欠款總額的50%,明年6月底前將全部完成。爲防止產生新的拖欠,新立項的項目資本金低於國家規定比例的,一律不批准立項。原有項目存在拖欠工程款的,一律不準上新的項目,整個部門也不得再上新的項目。
據統計,截至2003年年底以前,本市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總額爲25.21億元,佔全市拖欠工程款總額的29.63%。目前,已償還11.2億元,尚欠14.01億元,涉及530個工程項目。造成拖欠的主要原因:一是建設單位在投資計劃批准後,由於標準和規模的變更,造成超概算;二是建設單位自籌或配套資金不到位;三是資金不足,盲目上項目,導致拖欠工程款。
爲解決拖欠工程款的問題,本市已制定出《天津市清理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工作方案》,並已上報國務院。本市將本着“誰拖欠,誰償還”的原則,按照資金來源渠道分類解決所拖欠的工程款。屬於財政全額投資項目拖欠的,由財政部門會同立項審批部門研究解決,並劃出專項資金用於清償。部分財政投資的,建設單位無力償還或部門自籌資金不到位的,由財政部門會同立項審批部門研究解決。市建委等部門年底前將集中一個月的時間對各區縣、市屬委辦局政府項目組織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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