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老闆發生爭執,一打工妹及其多名老鄉在其打工的飯店鬧事。110民警到場處理此事時,他們轉而圍攻民警並出手奪槍。公安機關先後派出80多名警察和20多名聯防隊員纔將率衆襲警的6人鎮住。這6人在一審中被判妨礙公務罪。
今年6月,湖南籍打工妹黃雲英在海口市秀英村一家快餐店當服務員,每月工資350元。她在該餐館幹了一個多月便不想幹了,向老闆提出先給200元過端午節,但遭到老闆的拒絕。6月23日中午,黃雲英在點菜時故意刁難顧客,繼而與老闆發生爭執,黃用腳踢破了店裏的玻璃櫃子。
快餐店一電工當即報警,110六號巡邏車載着兩名民警和1名聯防隊員趕到現場。就在民警瞭解情況時,黃雲英的老鄉郭利羣、黃仁利、郭道燦等七八人聞訊也從附近一工地趕到現場。郭利羣當即出手打了餐廳老闆。就在民警阻止時,郭利羣因立足不穩摔倒在地,郭爬起來大聲喊叫:“警察打人了!”聞此,黃仁利和幾個湖南老鄉拉扯民警挎在身上的七九式衝鋒槍。
後來民警在餐館老闆的幫助下護住了槍支,並將郭利羣等人推開。民警陳某的警服上衣鈕釦全部被拉掉,胸部也被抓傷。
隨後,110五號巡邏車和海墾派出所接到增援指令後派人趕到現場,事態暫時得到控制。由於當時圍觀羣衆和郭利羣的老鄉越聚越多,在場的民警陶某等人擔心無法控制場面,就要求相關人員到派出所處理,但郭利羣、黃雲英等人不同意。
這時,郭利羣的哥哥趕到現場,對民警稱他是大哥,可以負責處理此事。民警遂讓其與餐館老闆協商,二人同意到派出所處理。可正準備離開時,郭利羣、黃雲英等人大聲反對去派出所,並阻攔民警離開現場。衝突再次發生,其中一人拿起茶壺砸向民警陶某的頭部,致使陶某當即頭破血流。
頓時,場面再次大亂。有人抄起店裏物品對着民警和聯防隊員進行毆打、圍攻。民警無奈,只好朝天鳴槍6次警告,但依然不能控制場面。
海墾派出所再次增派民警和聯防隊員趕到現場維持秩序,抓捕肇事者。期間,由於黃仁利、黃雲英、郭道燦等人的拉扯阻撓,一些肇事者得以逃脫,而郭道燦還掏出電工刀追趕抓捕肇事者的民警。當民警抓捕郭道燦時,郭利羣的哥哥阻攔無效後竟叫囂:“工人們,給我上!”可此時肇事民工大多已逃離現場,沒人應聲鬧事。最後,以黃仁利爲首的6名肇事者被警方當場抓獲。
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黃仁利等6人採用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民警現場處理糾紛、抓捕肇事者,致使部分抓捕對象逃脫和兩名民警受傷,其行爲已構成妨礙公務罪。據此,法院一審以妨礙公務罪分別判處黃仁利、謝立山、郭利羣、郭道燦和黃雲英有期徒刑兩年、一年九個月、一年六個月、一年、十個月;郭利羣的哥哥郭某則被拘役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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