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接受“西安寶馬彩票案”主犯楊永明的賄賂,陝西省體彩中心原副主任張長安及該中心原財務負責人謝有才以受賄罪,日前被法院分別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和1年。
據檢察機關起訴稱,2000年9月,楊永明首次在西安市承銷即開型體育彩票過程中,爲感謝張長安的扶持和幫助,趁張長安到銷售現場向其借車之機送給現金6萬元。同年12月,楊永明又送張長安現金1萬元。2000年9月至10月間,楊永明爲感謝謝有才在銷售體育彩票結算過程中爲其提供方便,先後兩次在銷售彩票現場附近租住的房間內,送現金8000元和4000元。
法院審理後判決,張長安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受賄贓款7萬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謝有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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