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施了10年之後,《勞動法》的修訂工作已提上議事日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步正發今天對外宣佈:“我國將盡快啓動《勞動法》修改的調研論證活動,對該法實施中存在的問題、修改的內容和方式進行充分調研論證,向立法機關提出建議。”
從今天在京召開的“《勞動法》實施十週年理論研討會暨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年會”上,記者瞭解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積極參與《勞動法》配套法律法規的制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修改《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促進就業法》和《企業工資條例》、《職業技能培訓考覈條例》等法律、法規草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郜風濤在發言中也透露,《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將有望在明年率先出臺。
據步正發介紹,目前我國勞動保障法制建設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突出表現在4個方面。“一些重要法律尚未出臺,經常遭遇無法可依的尷尬局面;一些既有的法律法規過於原則,內容比較陳舊,已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不籤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超時加班、不規範改組改制等現象時有發生;執法隊伍力量薄弱,難以更好地完成執法檢查任務等”。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今天公佈的一份調查顯示:京、滬企業的中高層管理人員最關注的法律是《勞動法》;在農村,勞動者最關注的法律中,《勞動法》居第二位。與此相對應的是,勞動保障法律諮詢服務市場日益火爆,勞動者的勞動保障法律意識大大提高,並且希望通過《勞動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對完善《勞動法》提出了新的要求,重點體現在4個方面。”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王東進在大會發言中說,“《勞動法》首先要適應目前就業格局、就業形式的新變化。”據悉,目前我國就業格局已發生重大變化,突出特點是靈活就業保持快速增長的勢頭。2003年底,全國靈活就業人員約佔城鎮從業人員40%,達1億多人。“而目前針對靈活就業的法律規定基本上是空白,《勞動法》要適應這種變化,作出調整。”
“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如何適應大量農村勞動力進城、保障其權益,是對《勞動法》修改提出的第二個要求。”王東進說,這包括“如何遏制部分進城就業的農民工權益受到侵害;如何改善進城農民工的就業環境;如何建立適應農民工,包括失地農民、鄉鎮企業勞動者的社會保障體系”等問題。
“《勞動法》修改還要適應我國就業和社會保障發展與國際接軌的要求。”據王東進介紹,目前世界500強跨國公司中已有400多家進入我國,我國已成爲名副其實的“世界工廠”。經濟全球化的深入,引發了勞動標準的國際衝突問題,首當其衝的是勞動標準的國際化問題。因此,“除了加強勞動執法外,還必須在勞動標準調整上既考慮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又要考慮借鑑國際勞工做法,確定符合我國國情的勞動標準。”
“如何處理好舊體制遺留問題,實現制度順利過渡,是我們完善《勞動法》需要充分考慮到的第4個重點。”王東進說,部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勞動關係尚未理順,破產企業職工的安置問題十分複雜,改制企業的勞動關係亟待規範,這些問題要求勞動保障部門今後不斷完善處理方式、手段和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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