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天津市工商局發佈了11月份流通領域液態奶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在所抽檢的商品中,有9個批次商品不合格。對不合格商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已責令受檢經銷單位全部下架、停止銷售,並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據介紹,此次抽查範圍涉及本市津南、寧河、漢沽、大港4個區縣的12家超市和專營商店,商品產自天津、北京、河北、內蒙古、江蘇5個省、市、自治區。
天津市工商局要求,本市經營者凡經銷上述批次不合格商品的,一律不得繼續銷售,並主動向轄區工商分局報告。對繼續銷售的,將依法予以嚴厲處罰。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液態奶時一定要選擇知名品牌廠家生產的商品,並檢查商品是否在保質期內,廠名、廠址是否用中文詳細標明,查看所標註的原料、配料中的各種營養物質名稱和營養成分。
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脂肪、蛋白質低於國家標準。3個批次的商品脂肪、蛋白質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
天津市康奶乳品飲料公司2004年10月28日生產的康事寶牌227ml(234g)袋裝100%特濃純牛奶,脂肪、蛋白質分別比國家標準低16%和37%;2004年10月10日生產的康事寶牌200g杯裝酸牛奶,脂肪和蛋白質分別比國家標準低70%和69%;北京華星乳品廠2004年10月13日生產的京華星牌125g杯裝無糖酸奶,脂肪、蛋白質分別比國家標準低16%和24%。
二、商品名稱不規範。商品標註不規範,誤導消費。
北京源通達商貿有限公司2004年10月11日生產的通達牌243ml袋裝早餐奶,商品名稱雖然標稱爲早餐奶,但檢測發現,蛋白質實測值僅爲1.01%,這種稱爲“奶”的商品只達到含乳飲料國家衛生標準蛋白質≥1%的要求,而按照GB5408.2-1999國家標準對純牛奶的要求,蛋白質含量不能低於2.9%。
三、執行標準混亂。
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生產企業一旦制定了嚴於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就必須嚴格執行,爲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合格商品。但是,兩個批次商品沒有達到自己制定的企業標準。
河北鄉謠食品有限公司2004年10月18日生產的鄉謠牌220ml(226g)袋裝特濃鮮牛奶、天津光明夢得乳品有限公司2004年10月15日生產的光明牌250g袋裝特濃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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