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昨天公佈了2004年果凍食品國家衛生監督抽檢情況。其中16種果凍因使用了國家禁用添加劑或添加劑指標超出國家標準而被衛生部勒令禁售,同時要求生產單位收回仍在市場流通的及被消費者購買的不合格果凍。
經對209份果凍食品的菌落總數、大腸桿菌、色素和甜味劑等衛生安全指標依據國家衛生標準進行抽檢和判定,結果193份合格,抽樣合格率爲92.3%。據天津、河北、上海、安徽、河南、湖北、海南、陝西和青海等9個省(市)衛生行政部門的抽檢結果顯示:不合格果凍主要是由於甜味劑指標超過國家標準導致的。本次抽檢發現甜味劑指標不合格的果凍有13份,佔不合格果凍總數的81.25%;其次,不合格果凍中色素(胭脂紅)不合格的有3份,佔18.8%。
對本次監督抽檢工作中發現的不合格果凍食品及其生產經營單位,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已進行了查處。衛生部要求對仍在市場流通的及被消費者購買的不合格果凍,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責令生產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予以公告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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