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五起土地違法大案之一的青島市嶗山區政府及國土資源局非法批地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雁,12月21日在濟南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公訴機關指控原青島市市長助理王雁爲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14個單位和個人送的錢物摺合人民幣497.5萬餘元。
“我根本不認爲拿錢違法”
12月21日9時30分,濟南中院審判庭內坐滿了旁聽者,其中很多是從青島趕來的。
公訴機關指控,從1999年春節至2003年9月,王雁爲他人牟取利益,收受14個單位和個人送的人民幣8.4萬元、美元488951元、購物卡3000元,電腦、彩電、鋼琴等物品6件,共計摺合人民幣4975013元。
王雁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全部接受。在回答公訴機關和律師的提問時,他語調平穩地說:“被捕後,在檢察院辦案人員的教育下,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才明白只有我在這樣的位置上,朋友才這麼大方地給錢”,“這樣錯誤的認識,使我根本不認爲拿錢就是違法、就是受賄,我當時就認爲是朋友之間正常的人情往來”。
王雁的辯護律師認爲,王雁主觀惡意不大、社會危害不大,被捕後能主動交待檢察機關未掌握的罪行,認罪態度好,請求法庭予以從輕減輕處罰。
最後陳述,兩次流淚
在庭審最後,法官依照法律程序詢問王雁有沒有最後陳述時,王雁掏出早已準備好的稿子。陳述中,他兩次因流淚而念不下去。王雁說,自己通過忘我投入的工作、突出的業績,38歲就當上副廳級幹部,在衆多榮譽面前,放鬆了學習,以至到了今天的地步,爲此他十分後悔。王雁還提到了自己曾資助過兩名孤兒,當把5000元錢給了鄉親時,鄉親激動地說:“黨的幹部都像你這樣就好了。”王雁說:“現在回想起這一幕,簡直是絕大的諷刺。”
隨後,法官宣佈休庭,下次開庭日期另行通知。
公訴人對王雁的13項指控
王雁利用擔任青島市高科技園管委會主任、嶗山區區委書記、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青島永盛集團有限公司謀取土地出讓審批手續方面的利益,於1999年11月至2002年12月,先後3次收受該公司董事長張永送的人民幣500000元、美元7000元,共計摺合人民幣557938元。
王雁利用擔任青島市高科技園管委會主任、嶗山區區委書記、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青島洲際置業有限公司謀取購買廠房、舊村改造等方面的利益,於1999年春節前至2002年春節後,先後5次收受該公司總經理周晏慶送的美元5萬元、人民幣4萬元,電腦1臺、筆記本電腦1臺、打印機1臺,共計摺合人民幣487810元。
王雁利用擔任嶗山區區委書記、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青島環宇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謀取土地出讓審批手續、舊村改造等方面的利益,於2000年8月至2002年6月,先後3次收受該公司董事長王若蔚人民幣3萬元,美元399951.39元,共計摺合人民幣3340278元。
王雁利用擔任青島市高科技園管委會主任、嶗山區副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青島市凱旋房地產公司謀取土地出讓審批手續及貸款方面的利益,爲華夏銀行京口路辦事處謀取貸款利息方面的利益,於2002年12月和2002年春節前,在家中收受凱旋房地產公司總經理李宏達所送人民幣12萬元,在辦公室收受華夏銀行京口路辦事處主任張雙燕所送人民幣1萬元。
王雁利用擔任嶗山區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主持工作等職務上的便利,爲青島浩中房地產公司謀取土地出讓審批手續方面的利益,2001年中秋節前,在其辦公室收受該公司總經理紀君所送美元2萬元,摺合人民幣165538元。
王雁利用擔任嶗山區區委副書記、副區長兼青島市高科技園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承諾爲環宇(青島)發展有限公司協調解決開發小區配套設施問題,1999年10月,在臺灣新竹市收受該公司董事長吳振順1萬美元,摺合人民幣82776元。2001年10月吳振順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後,被告人王雁將該款退回。
王雁利用擔任嶗山區區委書記、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深圳建築裝飾集團有限公司謀取結算工程款方面的利益,於2002年春節前,在家中收受該公司業務員蘇澤寧送的人民幣10萬元。
王雁利用擔任嶗山區區委書記、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青島地生置業有限公司謀取土地出讓審批手續方面的利益,於2002年中秋節,在家中收受該公司總經理林亞蓉送的人民幣20000元。
王雁利用擔任嶗山區區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爲青島市出口加工區管委會主任聶猛之妻隋毅謀取工作調動方面的利益,於2002年冬天,在辦公室收受聶猛送的“康柏”牌筆記本電腦一臺,價值人民幣11000元。
王雁利用擔任嶗山區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主持工作的便利,爲青島裕龍集團謀取土地出讓審批手續方面的利益,於2001年11月,在青島新光酒店收受該公司董事長毛方國送的美元1000元,摺合人民幣8277元。
王雁利用擔任嶗山區區委書記、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山東省房地產開發集團青島公司謀取土地出讓審批手續、舊村改造等方面的利益,於2001年至2002年,先後3次收受該公司總經理張森送的“海信”牌背投電視機一臺(價值人民幣11520元)、佳世客商場購物卡3000元、美元1000元,共摺合人民幣22786元。
王雁利用擔任嶗山區區委書記、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青島金谷鎂業有限公司謀取土地出讓審批手續方面的利益,於2001年3月,在北京新世界大酒店收受該公司董事長李駿送的人民幣20000元。
王雁利用擔任嶗山區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主持工作職務上的便利,爲青島市幼兒師範教師周小泉購房謀取利益,於2001年9月,在家中收受周小泉送的“卡瓦依”牌千禧版鋼琴一架,價值人民幣28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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