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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有2700元錢不知能否兌現利息如何計算
北方網消息:昨天下午3時許,家住南開區雅安道的市民孟繁速先生來到快報。據他講,幾個月前他在家中收拾雜物時翻出了一個開戶日期爲1954年7月28日的老式存摺,存摺裏還剩下2700元人民幣。孟繁速很想知道,這本保存了50年的老存摺裏的錢還能不能取出來?如果能取,那利息該如何計算呢?
記者看到,孟繁速手中拿着的這本老存摺保存完好,封面寫着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活期存摺,賬號是15字1809號。打開存摺後,裏面清楚地寫着儲戶姓名和儲戶所在單位,存款日期爲公元1954年7月28日,上面還加蓋了幾枚印章,印章上面寫着“天津中國人民銀行七區六合大街服務站”,開戶行爲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西廣開營業所,這個存摺是活期儲蓄存摺。存摺的背面還寫着”努力生產經常儲蓄,爲祖國經濟建設積累資金”的字樣。
據孟繁速介紹,這本老存摺的所有者是他姥爺。“我父母去世前曾提起過,原先姥爺家曾經興旺一時,從事船廠貿易而發家,後來家族生意逐漸衰落……”
從存摺上的記錄看,1954年7月28日存入了22700元人民幣,1955年1月15日取走了20000元,剩下2700元人民幣,則一直沒有取出。
據瞭解,孟繁速爲此事曾先後去過南開長江道西廣開營業所和西南角中國工商銀行問詢,但一直也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當時也曾有人想出高價購買這本老存摺,但他沒有出售。現在,有三個問題一直縈繞在孟繁速的腦海,即存摺裏的2700元人民幣能否取出?這筆50年的存款利息是不是可以清算?如果算利息的話是按照什麼利率算?此外孟繁速還想知道,是否還有別的這樣的老存摺在本市存在?
如果您能解答孟先生的疑問,如果您也收藏着類似的老存摺,請儘快與快報聯繫。聯繫電話:28201234
背景資料
1955年2月20日,國務院頒發《關於發行新的人民幣和收回現行的人民幣的命令》,對貨幣制度實行改革,以便利交易和核算。《命令》責成中國人民銀行自3月1日起發行新的人民幣(簡稱新幣),收回現行的人民幣(簡稱舊幣),新舊幣的摺合比率爲1:10000。自新幣發行之日起,凡機關、團體、企業和個人的一切貨幣收付以及國際間的清算等,均以新幣爲計算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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