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糾紛引發的“選舉無效”訴訟,臺“高院”今天(30日)下午16時將進行宣判。
據臺灣媒體報道,本案宣判後,仍可上訴“最高法院”。但如經判決“選舉無效”,則須重新舉行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
據瞭解,今年“320大選”選舉結果出爐後,國親兩黨主席連戰宋楚瑜向臺“高院”分別提出“選舉無效”、“當選無效”的訴訟,並各經審理。“當選無效”訴訟案已在11月4日遭法院判決駁回,連宋已委託律師團提出上訴。
而“選舉無效”的雙方當事人,是連宋控告臺“中選會”辦理選舉違法,主要爭點除“公投綁大選”、“319槍擊案”外,還包括此次“大選”是否有違反祕密投票原則,及諸多選務違法是否構成“選舉無效”等。
據指出,這兩起訴訟案雖有相當程度的關聯性,不過在“當選無效”案中,連宋告的對象是扁呂,合議庭不但進行世紀大驗票,爲調查“319槍擊案”及激活“國安機制”過程等爭議,還傳喚前後任臺“國安會祕書長”、“國防部長”等重量級證人。
而“選舉無效”訴訟傳喚了上千名選務人員,目的在理清外界質疑的選務疏失,包括:民衆以手指印領票,投開票所未依規定由一名管理員、一名監察員會章,指印無法辨識,“公投”與“大選”選舉名冊錯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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