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津市教委日前出臺了《關於切實加強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師德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教師必須堅持“八不準”規定。不準有違背國家法律和方針政策的言行;不準曠教、隨意調課和對工作敷衍塞責;不準擅改教學計劃或不完成教學任務;不準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準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及非教學規定的其它商品;不準向學生、家長索要或收受財物,不準以不文明語言行爲對待學生家長;不準在教學場所抽菸和使用移動通訊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