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有效緩解電信網碼號資源緊缺局面,合理配置資源,信息產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出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電信碼號資源將有償使用。
電信碼號資源收費規定源於三部委共同下發的《電信網碼號資源佔用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和《電信網碼號資源佔用費標準》。《辦法》規定,固定電話網碼號、移動通信網碼號、數據通信網碼號、信令點編碼以及國務院信息產業、財政和價格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碼號資源應當繳納碼號資源佔用費。
其中,社會公益事業的號碼,如110匪警電話、119火災報警電話、120急救服務電話、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等,5位號碼包括12315消費者投訴電話、12345政府熱線等,免收碼號資源佔用費。
《辦法》強調,碼號資源佔用費由佔有、使用碼號資源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承擔,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向電信用戶收取。根據目前擬定的收費標準測算,用戶碼號收費標準爲每月每號0.01元。爲進一步促進西部地區通信發展,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電信業務經營者在西部12個省份開展業務佔有、使用的用戶碼號資源,給予收費標準減半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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