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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三人得知李登峯被判刑消息後悲慟欲絕。圖中右一爲李玉春(資料圖片)
去年曝光的“山東濟寧下跪副市長”李信一案曾經轟動一時。自2004年7月山東省警方正式逮捕李信並對其違法行爲進行審查至今,有關此案的進展一直沒有向外界披露。然而記者日前獲悉,在一年多的時間內不斷向各級部門舉報、最終導致李信被“雙規”的舉報者李玉春,卻因涉嫌“窩藏罪”於昨天下午被送上山東省臨邑縣法院受審。
“包庇罪”變成了“窩藏罪”
李玉春是李信案曝光的關鍵人物。她原本與李信合作開辦公司,然而在後來的公司運作中,她發現李信先後將幾百萬來路不明的資金匯給公司然後再轉走。在掌握了李信涉嫌利用該公司“洗錢”的大量證據後,李玉春從2003年2月便開始向山東省紀委、省公安廳等相關部門進行實名舉報,其間李信曾夥同黨羽綁架、毆打李玉春,也曾給她100萬元“封口費”,並拍下了後來引起轟動的“下跪照片”。2004年6月23日,李信被山東省有關方面“雙規”。然而在此前一天,李玉春卻被山東臨邑警方以“包庇罪”逮捕。此後,臨邑縣檢察院方面以“證據不足”爲由將此案退回公安機關。2005年1月5日,在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後李玉春被送上法庭,罪名由當初的“包庇罪”變成了“窩藏罪”。
其弟尚未最終定罪,家屬質疑“窩藏罪”
昨天晚上,記者見到了李玉春的二姐李玉芬。她向記者描述了法院開庭時的情形:“公訴方認爲李玉春在我弟弟李登峯傷人後,爲他提供金錢等方面的援助,並未報警或者帶他自首,因此涉嫌‘窩藏罪’。”針對公訴方的指控,李玉春及其辯護律師在法庭上都做了“無罪辯護”。記者瞭解到,昨天開庭的時間並不長,宣判的時間也未定。
李玉春弟弟一案與李信案也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媒體曝光的李信“下跪照片”中有一張就是當着李登峯的面拍下的。此後李信及其親信多次給李玉春、李登峯打電話,要他們“交出照片底片”,被拒絕後便破口大罵,並稱“會讓你們好看”。後來李家多次接到恐嚇電話,甚至遭到不明槍擊。2003年10月下旬,不堪其擾的李登峯同意與對方見面,商量解決問題。但到了約定的地方後,卻有5名陌生人上來挑釁,後又對其進行圍攻。李登峯打鬥中將其中一人扎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2003年12月8日,李登峯被正式逮捕,罪名是“故意殺人”。2004年7月8日,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處李登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賠償死者家屬8萬餘元。李登峯不服,於7月19日提出了上訴。
截至目前,法院方面尚未就李登峯上訴做出最後判決。李玉春家人告訴記者,從法律上講,他仍然只是“嫌疑人”而不是“罪犯”;但李玉春受審卻只能在法院認定其弟“有罪”的前提下才能進行。他們也曾向法院提出異議,但法院並沒有做任何答覆。
其母已因此事心臟病突發身亡
採訪中,記者還獲悉了一個令人意外的消息:2004年11月,李玉春60多歲的母親因心臟病突發死亡。李玉芬告訴記者,自從妹妹開始舉報李信後,家裏便失去了平靜,自家門口曾經被擺上花圈,然後便是弟弟李登峯出事被判死緩。好不容易等到李信被“雙規”,妹妹卻也被抓了起來,母親幾乎到了精神崩潰的邊緣。“我媽媽一直爲弟弟妹妹提心吊膽,2004年11月,在得知檢察院方面將妹妹的案子退回公安機關後,她心情一激動,引發了心臟病,結果再也沒有醒過來。”李玉芬哭着說。記者問:“李玉春知道這件事麼?”李玉芬搖搖頭:“因爲她的事情,弟弟已經惹上這麼大的官司,要是再知道母親沒了,她肯定受不了。前些日子她還託人帶口信,讓母親保重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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