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京華時報報道,爲賭球及償還賭球所欠賭債,公安部邊防管理局後勤財務助理、上尉張繁仁僞造手續涉嫌挪用公款206.5萬餘元,被訴至法院。北京崇文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據檢方指控,2003年3月間,在公安部邊防管理局後勤部財務處擔任助理員的張繁仁,當時正好負責武警邊防部隊基建經費賬目會計覈算工作。當時張繁仁因賭球欠下了不少賭債,爲還賭債,他僞造了《關於下撥老幹部建房款的請示》批件複印件,以下撥老幹部建房經費的名義,從自己管理的賬戶中挪用出30萬,匯往朋友李某汽配廠的賬戶上。李某隨即將30萬全部提出歸還張繁仁所欠賭債,還債後餘額由張繁仁使用。
去年4月間,張繁仁又編造謊言,使用僞造的手續在建行木樨園支行私自開設了單位賬戶。同年4月20日,張繁仁將176.5萬餘元的公款挪至該賬戶。隨後,張繁仁使用現金支票分8次將存入的公款全部取出,大部分都用於賭球。案發後,僅28萬餘元被追回。
檢察院認爲,張繁仁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200餘萬元歸個人使用及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巨大且不退還,已構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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