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6時許,家住通州的葉先生出門遛彎時,在老年醫院東牆外邊看到一則『廣告』,上面印著:本人因經營不善,造成廠子虧損,給工人發不起工資,但必須給工人發點路費,打發工人回家。所以決定出租女兒(18歲)和老婆(35歲),關於日租金電話上談,一切好商量。電話:139××××××××,67××××××,×××古典家具廠老板:張海。『我天天從這兒經過,昨天還沒有呢,估計是昨晚貼上的。』葉先生說,『我一共看到三張,便民橋邊的電線杆上還貼著兩張。我覺得奇怪,就記下了聯系人的電話。上午10時多,我再經過那裡的時候,三張都已經被人撕掉了。』
當事人:兩人說法不一樣
昨天中午,記者先撥通了廣告上的手機號,接電話者說他不是『張海』,是市內一家公司的職員。『我姓李,我根本沒有開過工廠,一定是有人惡意報復,故意把我的電話寫上去的。』隨後,他向記者詢問了廣告的具體地址,表示一定要親自去看看,如果還能找到就報案,請求警方調查此事。
接著,記者又撥通廣告上的座機電話,接電話者說她是『張海』的妻子邢玉蘭,她說自己對『小廣告』並不知情。她告訴記者,丈夫張海確是某古典家具廠的老板,『2004年10月30日,廠子裡一名叫李連成的漆工因騷擾女職工被開除,沒過多久,我們家就接到很多不明不白的電話。』邢玉蘭一口咬定『是李連成貼的』。
『被開除』者:沒有貼過小廣告
下午,記者撥通了邢玉蘭提供的李連成的電話。當記者問及小廣告是不是他貼的時候,他連著說了好幾個:『NO,NO……』
『他們欠揍,欺騙工人,還欠我的工資,我在那乾了四個多月的活兒,總共應該是5650元,但到現在他們還欠我2000多塊呢。』李連成說,老板以活兒乾得不好來克扣他的工資,『我原來去要過錢,可是他們不僅不給錢,還掐我的脖子。』對於邢玉蘭說他『騷擾女職工』一事,他表示:『她在瞎說,我閨女都十七八歲了,我還騷擾什麼女職工。』隨後,他以『要去上班了,沒有電話費』為由掛斷了電話。
對此,邢玉蘭稱,絕對不欠他的工資,雙方是在朝陽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內把錢結清的。
據了解,針對小廣告,邢玉蘭已經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律師:受害人可以索賠
北京市天達律師事務所的張猛律師認為,此舉已經侵犯了受害人的姓名權和名譽權,當事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若有損失可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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