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晚報》報道:昨日,蘭州"李氏黑幫"得力干將董海俊、主要殺手杜正海及杜正海的同居女友許霞,因分別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綁架罪、窩藏罪,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董海俊,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殺人,尋釁滋事,開設賭場,召衆聚賭,其行爲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檢察機關指控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據此,依照我國《刑法》有關條款之規定,對被告人董海俊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萬元。
被告人杜正海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綁架勒索,尋釁滋事,其行爲已構成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杜正海亦爲本案主犯,對其所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尋釁滋事罪均應從重處罰。據此,依照我國《刑法》有關條款之規定,對被告人杜正海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萬元。
於1998年與杜正海結識的被告人許霞得知與自己同居的杜正海涉及槍殺龔濤、李江、張立軍等嚴重犯罪行爲後知情不舉,仍積極協助其逃匿。當杜正海及董海俊逃匿新疆期間,許霞還赴新疆陪伴杜正海,並多次從銀行提取現金,爲杜和董逃匿提供幫助。法院以被告人許霞犯有窩藏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董海俊表示不服要上訴。而被告人杜正海、許霞則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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