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同道合,指的是人與人之間,彼此志向、志趣相同,理想、信念契合。宋代陳亮的《與呂伯恭正字書》之二中說:“天下事常出於人意料之外,志同道合,便能引其類。”可見,志同道合,原本是一件好事:人們不分男女、不論貧富、不講強弱,大家懷着共同的理想,爲了共同的事業,朝着共同的目標,攜手並肩,以期獲得成功,有所成就。
然而,現實生活中,卻有那麼一些人,明明是臭味相投、惡習相近,非但未能清醒認識到它的危害,懸崖勒馬,改邪歸正,反而以“志同道合”來壯膽,在危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越滑越遠,最終“栽”在了另類“志同道合”上。
1月9日的《文萃報》以《正副局長聯手包“二奶”》爲題披露:今年53歲的劉某和50歲的李某,分別是福建某縣科技局正副局長,兩人是多年的“哥兒們”。7年前,劉局長看上了縣城一家最豪華大酒店的“三陪小姐”胡某,李副局長便也迫不及待地瞄準了該酒店的漂亮小姐趙某。
劉知道後,恬不知恥地說:“咱哥兒們志同道合,以後有福可要同享哪!”於是,兩人合謀在城區僻靜地段合租了一套房子,一番裝修後,像娶媳婦一樣接來了各自的小姐。然而,不菲的房租,加上小姐的“工資”,兩人很快便不堪重負。於是乎,便想到了“撈錢”。
有道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爲。劉某、李某包“二奶”以及貪污、受賄的犯罪事實終於浮出水面,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和5年零2個月,落得個“雞飛蛋打”的下場。讀了這則徹頭徹尾的“醜聞”,作爲一名機關幹部,我在爲之臉紅的同時,深切感到,如此“志同道合”,既可恨,又可悲!
可恨在於,劉某、李某身爲國家幹部,竟在生活墮落、違法犯罪上“互相鼓勁、互相撐腰”,嚴重敗壞了黨員幹部的名聲,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可悲在於,他們的醜行,既辜負了黨和人民的教育培養,又斷送了自己的事業和前途。
當今社會,一方面,誘惑多多、陷阱多多、考驗多多;另一方面,某些社會成員卻善惡不分、廉恥不辨,以致形成另類的“志同道合”現象。尤其是在燈紅酒綠、弄權玩物方面,一些人“趣味”相投,就互相縱容、互相袒護,甚至於互相攀比,最終落得個害人害己的下場。從這個角度講,可恨而可悲的另類“志同道合”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