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莫於川近日在接受《人民日報》專訪時表示,目前一些地方的價格決策聽證會開成“走過場”的座談會。“逢聽必漲”成爲普遍現象。
莫於川表示,《聽證辦法》出臺以來,全國各地已舉行過數千次各類價格聽證會。這是近年來中國政治文明建設領域一道亮麗的風景線。但我們也不能忽視存在的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憲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漢華則指出,走樣的價格聽證會不利於聽證制度的健康發展,會受到公衆冷落。2004年7月,南方某市舉行管道煤氣價格調整聽證會時,想徵集市民聽證代表20人,但徵集期內只有3名市民報名,旁聽代表則無人報名。
周漢華還說,從聽證會內容上說,《聽證辦法》規定,聽證要“對制定價格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論證”,但現在許多地方組織聽證時不讓討論“該不該漲”,只討論“漲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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