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模範城”汕頭市因數項指標未達標,12日被亮“黃牌”。國家環保總局要求汕頭在2006年底前整改達標,否則將取消其“模範”稱號。
據《人民日報》報道,汕頭市是2000年獲“國家環保模範城市”稱號的。但是,在2004年進行的國家環保模範城市複查的27項考覈指標中,汕頭市的經濟持續增長率、綠化覆蓋率、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等5項指標沒有達標,另有城市氣化率等4項缺乏必要的文件和數據支撐,無法認定是否達標。
這也是國家環保總局首次對國家環保模範城亮出“黃牌”,在汕頭市引起強烈反響。汕頭市政府連夜召開緊急會議,決定採取建設8座污水處理廠、6座垃圾填埋場、特種廢棄物處理中心和廢舊電子電器綜合處理中心等措施,加大治理污染力度。
截至去年12月底,中國共有44個城市、3個城區獲得“國家環保模範城(區)”稱號。國家環保總局稱,國家環保模範城不設“永久牌”,將繼續對已獲得此稱號的城市進行復查,對不合格的城市提出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直至摘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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