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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款警察在執行死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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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2004年5月27日,林福久在接受法院一審宣判 |
一個只有副處級別的公安分局局長,憑藉手中的職權巧取豪奪,大肆索賄,金額高達630多萬元。遼寧省鞍山市公安局內保分局原局長林福久憑藉這個驚人的數字,創造了鞍山市個人索賄的最高紀錄。
2004年12月24日,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犯有貪污、受賄和重婚三項罪名的林福久執行了死刑。這位曾經不可一世的瘋狂斂財者,終於以這樣一種方式,爲自己的生命畫上了一個句號。
林福久被處決了。然而,他爲什麼能在當地非法放貸、強行索賄、大肆貪污、非法收受財物長達10年,且大行其道,成爲人們追問的一個焦點。制度上漏洞百出,監督不能到位,也許是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
憑藉職權大肆索賄
54歲的林福久“出事”前在稅務執法崗位工作10年。從1993年6月開始,歷任鞍山市人民檢察院稅務檢察處處長、市稅警機構籌備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和市公安局稅偵分局局長等職務,而這段經歷也是他腐敗的“猖獗期”。據有關部門調查:這期間,林福久利用職務之便瘋狂斂財,包括貪污、受賄的犯罪所得,違規經營、非法放高利貸的收入,他個人所擁有的資產總額高達5800多萬元,由此被冠以“中國第一大款警察”的稱號。
在鞍山,很多人對林福久印象最深的不是他有多少錢,而是他向人索錢要物時的霸道。
鞍山市一家安置殘疾人的民政福利企業,廠長孫某因爲牽涉到稅務問題,被林派來的民警抓走,扔進林福久辦公室外的一個鐵籠子裏關了一夜。領教了林福久厲害的孫某事後請林吃飯,林卻得意地說:“我要是不關你,你怎麼會認識我呢?”
此後,林福久打電話給孫,要求爲他自己辦的養老院安裝一道鐵門。孫花了2萬元錢安好之後,沒想到林的電話馬上又打了過來。“你怎麼把活兒幹一半扔一半呢?”在林福久的點撥下,這位廠長重新派人在林的養老院內裝飾了幾個白色鋼球,這一次又讓他多花了5.4萬元。此後,孫某隻要一看到林福久打來的電話號碼,就本能地嚇出一身汗來。
林福久45起受賄中索賄就佔33起,索賄金額633萬元,佔受賄總額的90%以上。一些與林有過交往的老闆們說,林福久不放過每一個索錢要物的機會,簡直稱得上是一個“明火執仗的敲詐者”。
據鞍山市紀委介紹,身爲稅偵分局長的林福久,常常讓幹警們收集涉稅案件的線索,主動前往企業調查;如果實在找不到毛病,他就自己寫一封舉報信,把企業主叫到辦公室來質問怎麼辦,其打算“私了”的用意不言自明。而多數企業對稅偵分局到底有多大的執法權並不瞭解,認爲只要是政府部門的調查,都具有絕對的處罰、處理的權威,這樣就讓林福久輕而易舉地“騙用”了國家的權力。
制度漏洞大監督成難題
鞍山市紀檢委書記張慶巖分析認爲,稅務檢查制度漏洞百出,爲林福久這樣的腐敗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
鞍山市紀檢委檢察員王德順介紹,林在擔任檢察院稅檢處長時,當時制度上賦予稅檢處的職權很大,既能對涉稅案件進行調查,又能根據調查結果對涉稅單位作出相應行政處理。由於稅檢處對外權力過大,而林福久作爲單位“一把手”,對內又獨攬大權,定案子“一張嘴”,批案子“一支筆”,對涉稅問題如何處理,完全是一個人說了算,從制度上很難監督。
“府福養老院”坐落在鞍山市千山區唐家房鎮,被當地人通常稱爲“林家莊園”。這是林福久投資建設的最大一項私產,院內樓閣亭臺,斗拱飛檐,小橋流水,別有洞天,花窖、養魚池、游泳池、單體別墅、主樓客房,休閒娛樂設施一應俱全。正是這個被口口聲聲稱爲公益事業的工程,讓林福久私慾膨脹、濫用職權的醜惡本性發揮得淋漓盡致。
2001年7月,“林家莊園”動工興建,稅偵分局的幹警們由此開始集中進行水泥建材生產企業的專項稅務調查,在鞍山市範圍內打了一場“水泥戰役”。因爲幹警們的領導——分局長林福久此時正需要水泥。林福久派人從鞍鋼水泥廠拉走混凝土1000餘立方米,總價值近40萬元,卻只付了10萬元。養老院門前的一條900多米長的柏油馬路,消耗瀝青、油渣、礦渣1300多噸,耗資近40萬元,但是林福久靠要來的材料,硬是沒讓自己花一分錢。
案發後,有關部門對養老院的評估結果表明,養老院實際價值1300餘萬元,而林福久最終完成施工建設卻只花了750餘萬元。林的權力,在這裏就被兌現了550餘萬元。
當時制度的另一個漏洞是,規定稅檢處的罰沒款項上繳財政,但是沒有規定從哪一級上繳,結果一些基層政府爲了爭取財源,千方百計地請林從中幫忙。
1999年,鞍山市唐家房鎮爲了讓林福久將182萬元的罰款上繳給這個鎮,提出的條件竟是給稅偵分局30%、林福久個人10%的提成,結果19萬元白白進入了林的腰包。幾年下來,林福久由此而收到的賄賂達到110多萬元。
林福久擔任稅偵分局長時,他領導的單位在鞍山市103個處級機關行業作風評選時,總排名倒數第一。但是,他仍然安枕無憂,繼續着自己的斂財計劃。張慶巖表示,紀委通過教育、宣傳的方式展開了大量工作,但是對一些幹部具體監督起來還是存在很大的困難。
防止權力腐敗需要更多人的參與
張慶巖表示,防止權力腐敗,最根本的一條是要完善制度。但企業主們對國家法律、法規的不瞭解、不關心,也成了個別國家工作人員打着行使國家職權的幌子坑蒙拐騙並且屢屢得手的原因之一。
記者對幾名曾經捱過林福久“宰”的企業主進行了採訪,他們表示:當初誰都不知道,林福久其實並無權對他們做出任何行政處理。因爲偷稅5000元而被林索要走了10萬元的劉姓夫婦告訴記者,政府的一些法規、政策等對社會公開的透明度還不夠,因此他們不知道去哪裏找,只要碰到戴“官帽”的人來檢查,就以爲他們說啥就是啥了!
鞍山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王忠偉分析認爲,林福久案還說明濫用職權、權力尋租少不了企業主的迎合。當前我國社會正處於一個轉型期,規章制度不夠健全,一些企業或多或少有一些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爲。因此像林福久這樣的官員只要以執法者的身份出現,就會引起他們的慌張,即使“挨宰”也無話可說。
“即使一些沒有違法、違規行爲的企業主,在一些特定的經濟背景下,也希望通過各種不規範行爲獲取額外利益,因此很多企業主碰上林福久後,反而願意以賄賂作爲代價,結交這座有用的靠山。”王忠偉說。
正是鑑於這一現狀,鞍山市目前已經開始了一項包括政府誠信、企業誠信和個人誠信三個層面的誠信建設的系統工程。政府誠信的主要目標就是依法行政,通過設立政府信息公開中心,及時向社會公開不涉及國家祕密的法律、法規、政策、各部門內部規定、政府文件等。企業和個人可以隨時前往市政府的信息公開中心,或者通過打電話、上網的方式瞭解每一個政府部門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依法對林福久這樣的濫用、“騙用”職權的人,勇敢地說一聲“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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