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國明確提出了『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防治腐敗』,並宣布將立法反腐。這實際上也是各國共同的做法。腐敗被看作國家軀體上的『破壞性毒素』,是對國家和社會的根基的削弱。反腐敗已成為世界各國的共同任務,許多國家都健全了反腐制度,制定了《反腐敗法》,成立了懲治貪污受賄的反腐敗專門機構。
『為了生存,必須廉政;為了發展,必須反貪』
20世紀50年代,新加坡的貪污腐敗現象相當普遍,嚴重阻礙了新加坡的發展。1959年,新加坡人民行動黨執政後,開始進行全面的廉政建設。新加坡政府提出了『為了生存,必須廉政;為了發展,必須反貪』的口號,決心掃除『黑金政治』。在這種背景下,新加坡議會於1960年通過了一部強有力的反貪法律———《防止貪污法》,隨後又陸續出臺了《沒收貪污所得利益法》、《公務員懲戒規則》等。國會立法規定,任何人,不論其身份、地位和官職多高,一旦觸犯法律,一樣被告上法庭、定罪判刑。40多年來,借助廉政建設,新加坡執政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大大提高,新加坡也被稱為『亞洲最廉潔的國家之一』。
美國是西方國家中較早制定法律防范和懲處公職人員腐敗犯罪的國家之一。1883年,美國就頒布了《文官制度法》。1925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貪污對策聯邦法》,這部法律的重點是預防公職人員腐敗犯罪。1978年頒布的《政府行為道德法》(1989年修訂為《道德改革法》)規定,『總統、副總統、國會議員、聯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機構的工作人員,必須在任職前報告並公開自己及其配偶的財務狀況,以後還須按月申報』。1985年推出的《政府工作人員道德准則》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公職做交易;國家公職人員不得在外兼職,不得利用職權謀求工作;去職的政府官員在離職後一年內不得回原工作部門為別人從事游說活動,違者將受到刑事處分。此外,美國《廉政法》還規定,政府有關官員必須填寫財產和收入申報單,逾期不報將被司法機構起訴。申報單由廉政署審查,一旦發現有違法收入,立即處理。申報單可供新聞機構和公眾查閱。
法國和德國也都有《反腐敗法》。從法德兩國的反腐要求看,一方面是把廉政法制建設納入整個國家的立法體系;另一方面是立法做到嚴密具體,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對貪污受賄者不僅要追究刑事責任,而且要給予經濟處罰,對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必須負賠償責任。
建立了專門機構進行監督
隨著反腐敗任務的加重,1993年德國各聯邦州成立了反腐敗工作機構———腐敗案件清理中心。這個機構是德國檢察院的一個部門,隸屬於德國司法部。如德國勃蘭登堡州反腐敗案件清理中心,有4名國家級主檢控官、40名檢控官,其職能是受理貪污、賄賂、瀆職等腐敗案件的舉報、轉辦、偵查與起訴,起著承上啟下的樞紐作用:一是與直接隸屬聯邦州議會的審計署聯系,負責起訴貪污受賄案件;二是將涉及公務員的部分腐敗案件移交警察署偵查;三是將自辦和審計署、警察署移送的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訴;四是加強同政府各部門的聯系,負責公務員隊伍的預防違法犯罪教育和監督。每年由案件清理中心的主檢控官向司法部報告工作。對公務員違紀違規的處理,由各政府部門的行政長官負責。
法國政府在《反腐敗法》的框架下,成立了跨部門的預防貪污腐敗中心。該中心反腐敗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預防為主,鏟除犯罪禍根』。該中心由高級法官及內政部、地方行政法庭、司法警察和稅務部門的專家組成,定期對國家機關、公私企業的監督人員進行培訓,對容易產生腐敗的國家金融和經濟等『高危部門』加強監控。此外,在法國,還有公共生活透明委員會、審計法院、中央廉政署等民間或官方預防職務犯罪的機構,構成了一個反腐敗的大網。
為確保反腐法規得以落實,美國在機構設置方面,除了檢察機關等反貪機構外,還設立了幾個專門的廉政機構。1921年成立了直接向國會負責的審計署,以加強對公共資金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的監督審查。根據《政府行為道德法》,在人事管理局內設立廉政署,該署在1989年成為獨立機構,由總統直接領導,並向總統和國會報告工作。1978年美國頒布的《監察長法》規定,在政府的各行政機關內設立監察長辦事處,這是美國聯邦政府內部強化防貪肅貪的重要機構。
新加坡政府也成立了相應的反腐機構,並且采用獎懲結合、高薪養廉的辦法來加大反腐力度。早在1962年,新加坡就成立了高效精乾的反貪機構———貪污調查局。為保證該局獨立有效地履行其職責,排除各種乾擾,新加坡政府賦予該局充分的獨立辦案權。該局由總理直接領導,局長由總理任命,對總理負責,不受任何機關與個人的乾涉。此外,新加坡政府還通過內閣廉政署、財政部公務員管理司、各部常務次長、公務員委員會、檢察長公署、總審計長署等機構,加強了對各個部門和各級公務員的監督。
一大批貪官落入法網
各國《反腐敗法》的實施及反腐專門機構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反腐效率,一大批貪官落入法網。
前不久,德國國防部前國務秘書路德維希·霍爾格·普法爾斯潛逃5年後在巴黎落網。普法爾斯涉嫌卷入涉及前科爾政府高層官員及德國軍火業的數起受賄丑聞,從軍火商卡爾漢斯·施賴伯處收取了190萬歐元的賄賂。普法爾斯還被認為是基民盟黑金丑聞的關鍵人物。通過德國腐敗案件清理中心的努力,普法爾斯最終落入法網。
對貪官的嚴厲懲罰,大大提高了德國腐敗案件清理中心、法國預防貪污腐敗中心等機構在歐洲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一些知情者還主動向中心提供各種腐敗的線索。
多年來,新加坡貪污調查局查處了不少大案要案,在新加坡老百姓心目中的威信相當高。據資料顯示,1997年至2001年,新加坡貪污調查局每年接到民眾大約800—1000起涉及貪污行為的投訴和檢舉。那些有劣跡的官員一聽到該局要請他『喝咖啡』,便驚恐萬分。如1986年底,被認為很有纔乾的原新加坡社會發展部長鄭章遠被揭發受賄40萬新元(1美元約合1.82新加坡元),幫助發展商獲得土地。案發後,鄭章遠以為憑與李光耀總理的私交,李光耀會壓下此案。但李光耀親自過問此案。鄭最後畏罪自殺,他在留給李光耀的信中稱,自己是『用自殺來表示對新加坡法律的尊重』。
新加坡反腐工作還講究獎懲結合,高薪養廉。新加坡政府公務員的年薪在全球位居前列。新加坡還設立了中央公積金制度,一個公務員每月可獲得的公積金,相當於月薪的33%,工作年限越長,儲蓄就越多,到退休時一般能領取幾十萬新元。但如果公務員違法貪污,他的全部公積金就立即被取消。
世界范圍內的反腐力度都在加大
據世界銀行統計數據顯示,在發達國家和不發達國家中,每年因貪污腐敗支付的賄金超過1萬億美元。腐敗對發展中國家尤具破壞性,是阻礙其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2003年12月,聯合國通過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它是聯合國歷史上第一個用於指導國際反腐敗斗爭的法律文件,已經有110多個成員國在《公約》上簽字。打擊和消除腐敗行為,已成為許多國家的首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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