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把反腐倡廉納入宣教總體部署 以領導爲重點
中央紀委副書記劉峯巖:懲治是反腐倡廉重要方面
中央紀委副書記、《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起草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劉峯巖近日表示,《實施綱要》從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和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制度兩個方面提出了許多反腐倡廉具體制度。
劉峯巖說,關於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提出“四個完善”:一是完善對權力制約和監督的制度。二是完善反腐倡廉相關法律和規範國家工作人員從政行爲的制度。三是完善對違紀違法行爲的懲處制度。四是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工作機制。
關於推進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制度改革和創新,提出“六項改革”、“三個公開”、“四個規範”。“六項改革”:一是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二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三是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四是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五是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六是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三個公開”,即:健全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等制度。
“四個規範”,即:規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制度、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規範產權交易制度、規範政府採購制度等。同時,強調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和水平,實現制度建設的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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