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副書記、《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起草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劉峯巖近日表示,反腐倡廉懲治有力,才能增強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和監督的威懾力。
劉峯巖說,懲治是反腐倡廉的一個重要方面。懲治有力,才能增強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和監督的威懾力。
劉峯巖還說,面對當前一些領域腐敗現象仍然易發多發的態勢,一要以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濫用權力、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案件爲重點,嚴厲懲處腐敗分子。
二要嚴格依紀依法辦案,提高執紀執法水平。堅持實事求是,堅持懲治腐敗與保護黨員幹部權利並重,正確運用政策和策略,加強紀檢、審判、檢察、公安等執紀執法機關之間的協調配合,綜合運用法律、紀律、經濟處罰等方式和手段,增強辦案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
三要發揮好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針對案件中暴露的問題,深入剖析,舉一反三,查找體制機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剷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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