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廬山蓮花洞景區砍樹開山建別墅現象嚴重 |
1月18日,一篇《江西:幹部搶建私家別墅》的新聞出現在很多媒體上,具有世界自然和文化雙遺產身份的廬山,一時間成爲輿論焦點。
早報記者在九江採訪期間得知,以江西省紀委副書記胡波帶隊的省市聯合調查組正在九江就別墅問題進行調查,調查組成員包括了國土、林業等多家職能部門,調查內容也不僅僅是官員是否違紀違法問題,而是針對建別墅的所有相關情況進行調查,但調查結果的公佈必須等調查結束才能公佈。聯合調查組地毯式調查一輛紅色的森林消防吉普車開始在蓮花洞附近“轉悠”,有工作人員拿着衛星遙感地圖到處比對,查覈建房者的別墅是否破壞了山林。
自從曝出官員帶頭在廬山自然保護區搶建別墅的新聞後,蓮花洞在九江成了異常敏感的詞,蓮花洞、別墅和腐敗、富人當然地聯繫到了一起。此前,九江市長蔡曉明在12月13日連夜召集國土、林業等多個部門參與的會議,要求組成調查組,不管是誰,多大的官,一旦證實就要嚴肅查處。
隨後,一輛紅色的森林消防吉普車就開始在蓮花洞附近到處“轉悠”,有戴着紅袖標的工作人員拿着衛星遙感的地圖到處比對,證實建房者的別墅是否破壞了山林。
所有在蓮花洞買了地和建了房的人都接到了蓮花洞林場的電話通知,要求他們到林場去填寫調查表,九江話劇團的廖永衛在20日左右接到通知,填寫了一份包括工作單位、年齡、什麼時候買地、買地花了多少錢的調查表。在省紀委介入並組成省市聯合調查組後,這些人再一次填寫了調查表,這次表上清楚地寫着從父母的工作單位、職務,兄弟姐妹的基本情況,子女的基本情況,廖的父母早已經去世,他就沒填,結果廖的單位接到了電話詢問廖父母的情況。“三代的情況都要寫得清清楚楚,還要去單位調查,當時氣氛很緊張。”廖這麼說。顯然,省紀委調查組的調查目標直指官員,是否有官員參與建別墅成了調查的第一要務。官員建別墅存疑“即使有官員在這裏建房也不存在利用權力的問題,因爲當時的情況是,林場賣地和土地價格都是公開的,誰都可以來買。”
“你看到的那個報道和事實有些出入,嚴格意義上講應該是沒有官員。”九江市委宣傳部一工作人員這樣告訴記者。
在一份蓮花洞林場提供的購買土地人員名單上,有5名具有官員背景的人在蓮花洞購買了土地,其中級別最高的是原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資料顯示,該主任系1998年在江西省九屆人大一次會議上選舉產生。原蓮花洞林場場長潘明銀向記者證實原江西省財政廳廳長也在這裏有一塊土地,是以其妻子的名義買的,其妻子也是廳級幹部,房子尚未建成就已經停工。同時潘表示,廳長是在從職位上退休以後纔到蓮花洞買地建房的,至於其他幾名具有官員背景的人,潘表示他不知道具體情況。
而九江市慧眼照相館經理曹福羣在面對記者時情緒激動,他的房子被記者拍了照片並被放在北京一家報紙《幹部搶建別墅》的文章裏作爲壓題照片。他大聲地向記者聲明,“我不是官員,我有一輛很普通的小車,我曾經是潯陽區連續四屆的政協委員。”爲了向記者證實他蓋房並沒有破壞廬山的樹木和山體,曹帶領記者到他家裏“參觀”,一樓和二樓的很多空間都被山石佔據了,因爲此前這裏是個廢棄近百年的採石場,“我沒有砍一顆竹子、沒有動一塊石頭。”
他還特地向記者出示了他建房前爲這塊地拍的照片,並附加說明在石頭上生長的青苔他都沒有動。曹的身份是九江市民盟盟員、九江市臺屬、潯陽區臺胞、臺屬聯誼會理事,他的妻子退休後經營慧眼照相館,兩個女兒各經營一個照相館,年收入在5萬元左右。
“即使有官員在這裏建房也不存在利用權力的問題,因爲當時的情況是,林場賣地和土地價格都是公開的,誰都可以來買,官員沒有必要利用權力搞特殊。”一些房主認爲那種看到官員在這購地建房就存在腐敗的說法很難成立。別墅主人非富即貴?據記者調查,龍潭河附近多數是上了年紀的人,他們解釋看中這裏的原因是空氣好、安靜。
記者從購買土地登記表上發現,從1995年到2002年,蓮花洞林場和潯廬村共出讓土地85宗,140多畝。購買者以九江市人爲主,多數爲普通市民和私營企業主、個體老闆。記者聯繫了除5名“官員”之外的12名留有聯繫方式的買主,除了2人無法聯繫上外,其他10人都承認在蓮花洞購買了土地。
據瞭解,蓮花洞已經建成和在建的別墅在60棟左右。在龍潭河兩岸,已經建成併入住的約有十戶。
彭毓斌是九江6354研究所的工程師,他的房子是2004年建成,房子目前只是安裝了門窗,連大門都沒有。彭妻告訴記者,當時之所以選定這裏是因爲1997年九江長江大洪水時她家在開發區的房子被水淹了,這裏地勢高,而且她已經是個身患癌症的病人,這裏空氣好、安靜,有利於她養病。她對於外界盛傳的這裏是富人區的說法很不理解,“你看我的房子像是有錢人嗎?這棟房子是我們用了一輩子的積蓄蓋起來的。”
胡力和夫婦是這裏第一家建成房子併入住的,胡原是江西製藥廠的工程師,從南昌退休後來到這裏,目前夫妻倆的退休金加起來每月不到1000元,胡介紹他建房子的錢多是在美國讀書的兒子從獎學金裏省出來給他們的,而胡在1998年購買這塊土地時這裏是塊荒地,一棵樹都沒有,“現在院裏的這些樹和花草都是我們自己花錢買來種上的。”
退休工程師熊學文並沒有在蓮花洞買地建房,作爲當時賣地建房的見證者之一,他這次給調查組先後寫了兩封信指出別墅並沒有毀林,而是建在荒溝、荒地上。
據記者調查,龍潭河附近這些戶主沒有官員,除了普通人就是像曹福羣這樣的個體老闆,多數是上了年紀的人,他們解釋看中這裏的原因是空氣好、安靜,建一套房子包括買地費用並不高,通常20萬元就可以搞好。誰在違規“我一直沒有交錢是因爲廬山區土地局在收費上竟然是可以商量的,有一次廬山區土地局的工作人員晚上8點給我打電話催我去交錢,還說這個錢可以商量。”
2004年12月14日,九江市國土資源局的一紙通知讓那些在蓮花洞買了地的人們突然把心提了起來,通知要求所有在建房屋立即停建,執法理由是這些房屋沒有經過有權限的主管部門的批准。
購買土地建房者在辦理土地證一事上都是和廬山區國土局打交道,這個通知措辭上的微妙讓這些人擔心此前蓮花洞林場和廬山區國土局給予辦理土地證的承諾成爲泡影,根據這個通知他們推斷出廬山區國土局可能是沒有權力爲他們辦證。
根據江西省政府令《江西省風景名勝區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建設樓堂館所,必須符合風景名勝區整體規劃,報省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據此,九江市國土局也沒有權力辦理這些土地的手續。
而彭毓斌的《城鎮個人建造私有住宅申請表》上蓋有蓮花林場潯廬村、廬山綜合墾殖場和廬山區房管局同意建房的公章。
曹福羣提供的一份徵地協議上有甲方蓮花林場作爲土地出讓方的公章、廬山區土地管理局作爲土地徵用方的公章和廬山綜合墾殖場作爲鑑證方的公章。在2002年2月5日,九江市契稅徵收管理所就已經出具了收到曹福羣繳納契稅的契稅證。
接受記者採訪的住戶們表示,當初購地的時候他們都是在得到了林場可以辦理土地證和房產證的肯定答覆下才掏錢的,“我一直沒有交錢是因爲廬山區土地局在收費上竟然是可以商量的,有一次廬山區土地局的工作人員晚上8點給我打電話催我去交錢,還說這個錢可以商量。這時就有點懷疑了。”胡力和的妻子告訴記者。賣地爲了生存?爲了和村民商量是否可以賣地,潘明銀先後召開了三次會議,大家都同意賣,初步將價格定爲1萬元1畝,具體分配方案是村裏得7500元,土地使用者得2500元。
潘明銀目前是壓力最大的,他甚至擔心自己會因爲這個事件而進了班房,因爲所有的地都是他賣出去的,但是他認爲賣地是爲了給林場和潯廬村解決經濟困難問題。
從1995年到2000年,先後不允許村民炸石頭和砍柴,潯廬村村民的生存問題也日益顯現出來。
爲了和村民商量是否可以賣地,潘明銀先後召開了三次會議,大家都同意賣,初步將價格定爲1萬元1畝,具體分配方案是村裏得7500元,土地使用者得2500元。
到1998年,土地漲到了2萬元1畝,但是使用土地的村民仍然得2500元,一些村民開始自己找買主,賣地的價錢除了交給村裏的17500元外都歸村民所有,2000年土地漲到了4萬元1畝,重新開會確定了每畝地村民得17500元,剩下的都歸村裏,到2002年8月左右,有人將林場賣地的事情告到了九江市,土地稽查大隊、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和林業局都來人調查,林業局罰了村裏4萬元錢,這時價格已經漲到了52500元1畝,此後就再也沒有賣過地。
潘明銀介紹了賣地所得的去處,林場賣地的錢用來給老師和幹部們漲了工資,村裏賣地所得主要用來照顧殘疾人、五保戶,然後是每年40歲以上的人可以得400元到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