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審計署公告披露,安徽省33名官員因爲冒領、截留蓄滯洪區補償金受到處分。
2003年6月,淮河流域發生特大洪澇災害,國家財政部批覆安徽省淮河流域蓄滯洪區運用補償資金5億多元。審計人員在對災區補償金進行審計過程中發現四點違紀違規現象:一是淮南、阜南等市縣虛報冒領補償資金137.18萬元;二是穎上縣截留應上繳的補償資金83.85萬元用於再分配;三是鳳陽縣板僑鎮改變補償對象,擴大補償範圍,將原本每人357元的補償標準按照每人142.8元發放給全村村民;四是淮南、懷遠等縣市趁發放補償金之機搭車,向農民清欠收費47.05萬元。有關官員已受到相關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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