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提示:江源縣灣溝鎮女子劉某(化名)因向男友栗某(化名)提出分手,栗某竟以索要10萬元分手費為由,將劉某強行囚禁3個月,還用縫衣針蘸墨水強行在劉某身上刺下百餘字,幸虧劉某妹妹及時發現設法救出劉某。1月14日,犯罪嫌疑人栗某從青島被押回白山。
本報白山訊(記者盧紅)昨日下午,白山市公安局經過20多天的調查取證,以犯罪嫌疑人栗某涉嫌非法拘禁、強奸、傷害、敲詐勒索等罪名,向白山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當日上午,記者隨同兩名刑警來到白山市看守所,旁聽對犯罪嫌疑人栗某進行的批捕前最後一次審訊,並和這名殘害女性的惡徒進行了對話。
受審時經常一副無賴相
10時許,犯罪嫌疑人栗某雙手抱頭、帶著腳鐐走進審訊室。據辦案民警介紹,栗某由於早年因強奸受到過刑罰處理,所以具有一定的反審訊經驗,在回答民警盤問時表面老實、委屈,實際內心的對抗情緒非常強,對問題避重就輕,有時乾脆說『那你們就斃了我吧』。
對於栗某最終是否會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是受害人劉某最大的擔心。她對記者說,萬一栗某出來了,一定會變本加厲地報復她和她的家人,一想到此,劉某就不寒而栗。
同居暴行隱蔽性危害性更強
『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同居者到這裡投訴的不多,但是因同居產生的矛盾非常多,因此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記者從長春市警方獲悉,去年5月8日10時,長春市二道區柴油機廠市場門前,倆青年男女廝打得不可開交。經過長春警方現場處理,發現是同居後產生的糾紛。去年春節後不久,20多歲黑龍江省女青年小姜在長春打工時,通過網絡結識了男青年張某,不到1個月便同居了。兩個月後張某開始通宵達旦上網,睡夢中還時常呼喚一個叫『小紅』的名字。7日晚,小姜親眼看見男友走向網吧後,便偷偷來到另一家網吧,把網名改成『小紅』和張開始交談,並相約第二天見面。果然第二天張如約而至,發現是女友設的圈套後,他惱羞成怒對她大打出手。
據省婦聯的工作人員介紹,同居違反《婚姻法》的規定,因此不受法律保護,屬於雙方自願行為,而且一旦雙方出現矛盾,一方遭到暴行後大都自認為不是什麼光彩事,基本采取忍氣吞聲的態度,不好意思找婦聯和警方維權。
記者對話狡猾惡徒
記者:你妻子身上的刺字是怎麼回事?
栗某:我和妻子打仗,當時我想在她身上刺上字,她就再也不能離開我了,她為了向我表忠心,就同意了。
記者:你怎麼想起用刺字這個辦法?
栗某:我看過一些男的往身上刺字,就模仿了。
記者:你妻子臉上的刺字是怎麼來的?
栗某:是她自己刺的。
記者:你妻子的鼻尖是怎麼回事?
栗某:一天有人不知怎麼跑到我家,砍我沒砍著,也不怎麼地就把我老婆的鼻尖削掉了。
記者:你知道是誰嗎,報案了嗎?
栗某不語。(警方證實,經過他們走訪調查,栗某並沒有和妻子辦理離婚手續,而且他在當地管媳婦是出了名的,由於他給妻子的臉上也刺了字,每天妻子都低著頭走路、乾活,每月一開工資,妻子都要小跑回家將工資分文不少地交給栗某,否則就要遭到暴打。他的妻子是因為長期受虐無法忍受纔離家出走的,因擔心栗某報復,至今不敢露面。)
記者:你和張某是怎麼回事?
栗某:我們是朋友,是她把劉某介紹給我的。
記者:你和劉某的感情如何?
栗某:感情很好。
記者:那你為什麼往劉某身上刺字?
栗某:我怕她離開我,想用這種辦法留住她。
(警方證實,在對栗某進行身體檢查時,發現他自己的左前臂上也有兩個非常淺小的刺字,對此,栗某辯稱這是他和妻子打仗時,妻子給他刺的。據辦案刑警講,當他看到受害人劉某身上的刺青時,為了准確判斷劉某所受殘害的嚴重程度,曾親自用針往自己胳膊上刺,結果就連這個經常跟歹徒刀光相見的老刑警也忍受不了,可想而知,栗某囚禁劉某的3個月中,在劉某身上刺了1萬多個針眼,劉某當時受到的殘害和痛苦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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