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省廳黨委、代表李文喜廳長向公安部、遼寧省委、遼寧省政府、全省人民作深刻檢討!”昨天,在通報查處撫順市公安局民警購銷贓車案件的情況時,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白月先誠懇地說。
對於普通老百姓,政府官員在公開場合向公衆坦承失職、自我檢討,絕對是一件新鮮事兒。而對於政府官員來說,這需要的不僅僅是誠懇和勇氣。
去年11月,本溪市公安機關偵破了“3·13系列盜車案”,撫順市公安局新撫區分局刑警張永軍因爲參與這個特大盜車團伙,收購、銷售贓車,被依法逮捕。除了張永軍之外,撫順市公安機關還有20名民警、2名工人涉案。
與此同時,涉案民警所在單位的相關領導、撫順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共計23人被追究了黨政責任。
遼寧省公安廳認定,這起撫順民警張永軍參與特大盜車團伙買贓銷贓犯罪、20名民警涉嫌購買、轉賣贓車的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嚴重損害了我省公安機關和公安隊伍的整體形象。
白月先總結說:“這起案件的教訓是深刻的。對此,遼寧省公安廳機關負有責任,在管理指導、隊伍督促方面工作沒有落實到位。我代表省廳黨委、代表李文喜廳長向公安部、遼寧省委、遼寧省政府、全省人民作深刻檢討!”
針對這起案件,遼寧省公安廳同時決定,從1月21日起到4月中旬,在全省範圍內對公安機關的警務用車、民警個人擁有車輛進行清查,對公安機關及民警違法違規購買、使用車輛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徹底解決公安機關及民警購買、使用盜搶車輛的問題,有效遏制民警在車輛購買、使用中的各類違法、違規問題。
高度重視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批示此案
2004年11月,本溪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系列盜車案,查獲一個特大盜車團伙。其中,撫順市公安局新撫區分局的刑警張永軍因爲參與這個盜車團伙,收購、銷售贓車,被依法逮捕。隨着案件的深入,另有20名民警涉嫌購買、使用或介紹購買贓車的問題暴露出來。
得知這一情況後,遼寧省公安廳廳長李文喜直接過問此事。11月29日,公安廳派出了以廳紀委書記白月先爲組長的聯合調查組。
12月6日,省公安廳接到中央政法委領導和公安部領導對此案的批示。隨後,遼寧省委、省政法委領導也相繼作出了批示,要求儘快查清全案,追究責任,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經查,從2003年9月開始,撫順市公安局新撫區公安分局刑警張永軍通過當地汽車修理廠業主趙飛介紹,與盜車犯罪團伙結識,自稱是瀋陽某公司的經理,採取電話聯繫,預約地點,以雙方不見面的方式交易贓車。在該團伙共計盜竊的64臺車輛中,張永軍收購、銷售、窩藏的贓車達31輛,從中獲利24萬多元。除張永軍外,撫順市公安機關還有20名民警、2名工人涉嫌購買、介紹購買和使用贓車共計23輛。其中,15輛直接來自張永軍手中,另外有8輛是從社會其他涉案人員手中購買的。目前,所有的贓車已經全部繳回。
迅速行動全省民警用車大篩查
遼寧省公安廳決定,從1月21日起到4月中旬,在全省集中開展一次公安機關及民警違法違規購買、使用車輛問題的專項整治。逐人逐車排查,“見車、見證、見人、見兩號(車架號和發動機號)”。
對擅自轉移藏匿、出賣違法違規車輛或將車輛轉至親屬或他人名下的,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處理。對逾期隱瞞不報的,一經發現,構成違紀的將從重追究有關人員的黨政紀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今後凡是民警或單位購買車輛,都要經過個人申報、組織備案和領導批准,嚴格把關,統一管理。
整治範圍:全省公安機關及民警、職工購買或使用的扣押車、借用車、贈送車、拾揀車、來歷不明車、報廢車、拼裝車、走私車、手續不全車、亂掛牌照車、非法交易車、標識噴塗不規範警車等類型車。
□屬於扣押車、報廢車、拼裝車、走私車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經確認屬於手續不全和非法交易車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期間不得上路使用。
□用標識噴塗不規範警車的限期改正。
□屬於亂掛牌照車的,當場予以糾正,收繳牌照。
嚴肅處理21名涉案民警被查處
張永軍目前已經被逮捕,並被開除黨籍、公職。
在其他涉案的20名民警中,有3名被刑拘6人被取保候審。按照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同時也對這9人作出了辭退的決定。另外11名涉案民警正在接受進一步的審理。遼寧省公安廳表示,將根據其具體情節,按照法律法規給予相關處理或同時予以辭退。
23名領導幹部被追責
因爲對此案負有領導責任,撫順市公安局局長、副局長、紀檢組組長等3名領導已經被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目前正在履行相關的程序。
此外,包括原撫順市新撫區公安分局局長、政委在內,涉案民警所在單位的20名領導也被追究了責任。目前,撫順市紀委、監察局正在對此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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