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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浙江對珠海、湖州兩起土地違法案件的處理,是對當事有關人員的必要懲戒,也是對全社會一次深刻的土地法律法規教育,體現了兩省貫徹中央宏觀調控措施,對土地違法實行“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方針的堅定決心。
珠海市政府和湖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的行爲,違反了我國現行的土地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不得低價出讓土地、經營性用地必須招拍掛以及農用地轉用的審批權限、佔用基本農田必須經國務院審批等制度,都被這兩個地方的主要領導置於腦後,視如兒戲。他們還是以陳舊和簡單的思維方式來看待新形勢下的土地管理工作,還想在嚴把土地“閘門”的當口使大量非法佔地成爲既成事實。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針對用地反彈提出了嚴格的要求。但是,光有嚴格的要求並不能自動制止違法用地行爲。因此,必須嚴格土地執法。嚴格土地執法,是嚴把土地“閘門”、防止反彈的關鍵。各級黨委、政府負責同志要認真貫徹國務院《決定》精神,加強土地法律法規的學習,自覺帶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杜絕各種藉口的違法用地行爲發生。
記者今天從國土資源部獲悉:爲了嚴格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深入推進土地市場治理整頓,保證中央宏觀調控措施的落實,最近廣東省、浙江省分別嚴肅處理了珠海市政府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和湖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非法批地建設高爾夫球場問題,有關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土地違法行爲已得到糾正。
據介紹,廣東省紀委、發改委、國土資源廳、監察廳組成聯合調查組,對珠海市政府大量無償劃撥土地、低價出讓土地以及向3所院校無償提供經營性土地用於抵押貸款問題進行了覈查。
經廣東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給予珠海市原市長、現任市委書記方旋同志黨內警告處分;分別給予原分管國土資源工作的珠海市副市長、現任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餘榮靄同志和現任珠海市政協副主席、國土資源局局長呂明智同志行政警告處分。負有責任的原珠海市主要領導也做了檢討。珠海市政府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作出停止新引進大學的決定,已收回和停止供地共12638.5畝,並採取措施加強抵押貸款用地及資金的監管,防範高校融資還貸風險。
另據介紹,經浙江省監察廳、國土資源廳立案調查,湖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非法批准租賃集體土地用於高爾夫球場建設,已佔用土地520畝,其中基本農田91畝,林地157畝。
經浙江省委、省政府同意,湖州市委、市政府給予湖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董立新同志行政警告處分;給予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徐國晟同志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開發區國土資源分局局長徐建洪同志和開發區城建土地監察大隊隊長敖波騰同志行政記過處分。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已責令退還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並處罰款。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廣東、浙江嚴肅處理兩起土地違法案件,說明兩省領導高度重視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體現了“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決心。該負責人指出,當前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工作取得的成果還是初步的、階段性的,如果放鬆土地管理,亂上項目、盲目投資、重複建設的現象就有可能出現反彈,並將嚴重影響來之不易的宏觀調控成果。因此,必須繼續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高度重視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特別是對《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下發後發生的土地違法行爲,必須依法從重從嚴處理,堅決遏制土地違法的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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