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玩忽職守致使多人感染艾滋病病毒,內蒙古自治區清水河縣原衛生局局長李佔平、副局長楊飛,近日被清水河縣法院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和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檢察機關指控李、楊二人,自1999年11月27日至2003年11月11日,清水河縣醫院違反《獻血法》和《醫療機構臨牀用血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在不具備檢驗丙肝病毒抗體、梅毒、艾滋病抗體的條件下,先後爲29名患者自採、供血,使牛某某等11名患者因輸血並經HIV抗體檢測,被確認爲HIV感染者或艾滋病人,牛某某、郭某某的配偶爲二次性傳播感染艾滋病毒。李、楊二人的行爲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清水河縣人民法院合議庭經審理認爲,清水河縣衛生局對清水河縣醫院的臨牀管理用血依法負有監督管理職責,被告人李佔平、楊飛作爲縣衛生局的主要領導人員,明知清水河縣醫院存在非法自採、供血現象,卻麻痹大意、聽之任之,沒有采取行之有效的監督管理措施,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其任職期間縣醫院爲30名患者非法自採、供血,並導致其中11名患者因輸血感染艾滋病毒,2名感染艾滋病毒患者的配偶二次性傳播感染艾滋病毒,1人死亡,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爲已構成玩忽職守罪,檢察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清水河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李佔平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認定被告人楊飛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經記者瞭解,內蒙古清水河縣採供血感染艾滋病案件,還涉及縣醫院原院長王曉玲、原副院長張俊等5名相關責任人。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也被清水河縣公安局以犯有傳染病防治失職罪,非法採集、供應血液罪的嫌疑,分別採取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並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新華視點:“艾滋集體婚禮”該不該辦?
1月18日上午9時58分,吉林省永吉縣青少年宮的禮堂裏座無虛席。在熱烈的掌聲中,5對身着豔麗唐裝的新人在悠揚的婚禮進行曲中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這些新人中,有1對夫妻雙方都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其餘4對夫妻中均有一方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夫妻交換信物、來賓代表致詞、新人代表致詞、鞠躬答謝各界……所有的程序均與正常婚禮無異。1000多名來自各界的人士參加了這場婚禮。永吉縣居民奚英石說:“來參加這個婚禮就是覺得他們走到今天不容易,想看看他們現在是什麼狀態,給他們點鼓勵。當看到他們互相給對方戴上紅絲帶作爲愛情信物的時候,我的心情很激動,跟着流下了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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