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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委員長會議,將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列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議程草案。一週之後,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首次審議了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由此,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程序正式啓動。這一重大舉措無疑是對兩岸關係現實與未來有着重要影響的一件大事,最近在臺灣島內、港澳特區以及國外掀起一波強大的反“臺獨”輿論聲勢。
島內輿論:反分裂國家法扼住“臺獨”咽喉
祖國大陸將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消息,在島內受到各界關注。不少民衆就此表示,不希望因爲“臺獨”而在兩岸間引發戰火。臺北縣的一位民衆投書檯灣《聯合報》直言:2000多萬生活在臺灣的同胞,有權拒絕成爲“臺獨”的人質。
這篇題爲《不搞“臺獨”,何懼反分裂法》的文章說,臺灣的老百姓沒有人喜歡戰爭;6000多億軍購也非全民所願。但是,陳水扁當局不將主流民意放在眼裏,只會無節制地操弄民粹,將臺灣2000餘萬人的安危視如遊戲,把本來相安無事的臺灣海峽兩岸弄到劍拔弩張的地步。即使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成爲事實,但只要臺灣今後沒有人以任何形式搞“臺獨”,我們又有什麼好懼怕的呢?
反分裂國家法進入立法程序後,臺灣島內主流輿論也紛紛表態,反分裂國家法目標直指遏制“臺獨”,將有利於兩岸的長期和平與穩定。臺灣《中時晚報》題爲《畫清“臺獨”紅線和平反而可期》的評論說,反分裂國家法是要針對“臺獨”畫出一條紅線。一旦“臺獨”分裂勢力越過這條紅線,大陸就會使用武力。它不僅可以讓臺灣民衆清楚判斷,民進黨的“臺獨”政策有沒有戰爭的風險,更可讓島內各政黨都清楚知道如何維持兩岸和平。
臺灣知名政論家南方朔爲臺灣《中國時報》撰文論及對反分裂國家法立法主旨的理解。他指出,近年來,島內“臺獨”勢力不但“內容性臺獨”動作頻頻,如借拼音法爲廢漢字做準備,如修改歷史教科書,視中國爲外國,爲構建“臺獨”史觀做準備;同時“法理化臺獨”也頻頻出手,諸如推動公投制憲、臺灣正名等。南方朔認爲,“獨”派動作日漸急迫,是反分裂國家法推出的主因。
針對陳水扁當局把大陸方面的“反臺獨”與“反臺灣”畫等號的企圖,南方朔說:“反分裂國家法可能是'臺獨'的末日,但絕不是臺灣的末日。臺灣人民應當更加樂觀地理解到,當'臺獨'遁消,纔是臺灣希望真正的開始。”
港澳輿論: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正其時也
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後,港澳特區媒體均報道了相關消息,並發表評論表示,港人、澳人支持國家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希望看到祖國早日統一。
香港《文匯報》的社評說,陳水扁上臺以來,島內“臺獨”勢力加快了“去中國化”步伐,推動“臺灣正名”,叫囂要在“2006年制憲”,“2008年實施新憲”,謀求通過所謂“憲政改造”搞“法理臺獨”,企圖把臺灣從中國分割出去。全國人大啓動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程序,是對“臺獨”分子推動“法理臺獨”的有效遏制。
《大公報》的社評說,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提請審議,既是國家法律進一步完善化的重要一步,更是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堅決完成統一祖國大業的極爲重要一步。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不僅必要,而且非常及時,更完全符合當前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利益。
《香港商報》的社評說,分裂活動在世界上被視爲國家和民族利益最大的敵人。因此,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和人民都不會對本國的分裂活動坐視不理。
《澳門日報》相繼發表《制定反分裂法十分必要適時》、《反分裂法並非針對臺灣同胞》兩篇社論,認爲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是反對和遏制“臺獨”及一切分裂國家行爲的有力法律武器,並非針對臺灣同胞。
國外輿論:反分裂國家法利於和平利於統一
國外媒體也對反分裂國家法進行了相當數量的報道,普遍認爲此舉是中國政府針對“臺獨”傾向所採取的動作,是經深思熟慮後的決定,將對兩岸關係的發展帶來深遠影響。法新社報道稱,“北京是經深思熟慮後決定現在討論反分裂國家法。”美聯社指出,“反分裂國家法可爲北京提供另一個遏止'臺獨'的平臺。”美國《紐約時報》評論,中國政府審議反分裂國家法“可能是要消除臺灣的僥倖心態”。日本《朝日新聞》認爲,反分裂國家法是在“反制臺灣'新憲法',使對臺政策取得法源依據”。
反分裂國家法的提出,同時掀起了海外華僑華人反“獨”促統的新高潮。在大洋洲,新西蘭華僑華人1月6日舉行集會,聯署發表了支持中國政府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聯合宣言》。在歐洲,德國、荷蘭、奧地利等國家的華僑華人社團也都接連發表書面聲明表示,中國以法律手段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活動,代表了全世界炎黃子孫的心願。在北美,渥太華加京華人中國統一促進會在聲明中說,“臺獨”分子在分裂國家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而反分裂國家法是對“臺獨”分子越來越猖獗的分裂國家行爲的當頭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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