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05年不久,經常被視爲“弱勢”部門的國家環保總局陡然發力,以嚴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名義,叫停了30個總投資達1179億多元的在建項目。這是中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一年多來,中國首次大規模對外公佈違法開工項目,凸顯出中國政府從源頭遏制污染,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決心。
此舉一出,社會各界好評如潮,對去年“審計風暴”記憶猶新的公衆驚呼,“環保風暴”來了。與此同時,人們也爲環保總局捏了一把汗,因爲“風暴”不僅橫掃投資巨大的違法項目,特別是當前最熱的電站項目,而且直指一些與環保總局同級的部門。“環保總局能否‘扛’得住,‘風暴’會不會中途夭折?”人們拭目以待。1月24日,國家環保總局宣佈,被叫停的項目,22個已經停建整改,但仍有8個違法項目繼續我行我素。於是,環保總局向包括中國三峽總公司在內的企業發出了嚴厲警告,要求限期整改。2月2日,環保總局再次宣佈,剩餘的8個項目已經全部停工整改。但種種信息表明,在這期間,環保總局與有關企業發生了嚴重爭執,環保執法難再次得到驗證。
中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明確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該項目審批部門不得批准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這次叫停的30個違法項目投資巨大,幾乎個個數億乃至數百億元。
“依法停建這些項目,引發的震動可以想象,國家環保總局面臨的壓力不言而喻。加之不少項目已經過有關部門批准立項,從而增加了查處的複雜性。”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說,“但查處違法違規項目,國家環保總局決不手軟!”
此間觀察家認爲,“審計風暴”和“環保風暴”最大的共性就是這兩個被不少人視爲“橡皮圖章”的部門,敢於拍案而起依法行政。“環保風暴”的中心就是強力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這標誌着中國環境治理戰略的重大改變,即從先污染後治理轉變爲從源頭上堵死污染渠道。環境影響評價本來是很多項目的前置程序,但一些地方“首長意志”、“先上車,後買票”等違法現象十分嚴重,他們把環評當成審批時蓋的“橡皮圖章”,甚至有些地方連這個“橡皮圖章”都覺得多餘。在此情況下,國家環保總局舉起了“環評”大旗,對違法上馬項目厲聲叫停。這對幾乎忘記環保部門存在的一些政府部門和企業來說實屬“突然”,他們的強烈不滿也當在意料之中。觀察家們指出,審計和環保風暴的形成與中國的“大氣候”密切相關。“審計風暴”是在中國加大反腐敗力度的背景下發動的,“環保風暴”則是在中國加快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大氣候中生成的。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然而一些地方爲追求所謂“政績”,盲目崇拜GDP增長數字,大上高消耗、高污染項目,導致環境不斷惡化、資源瓶頸日趨明顯。
爲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2003年10月,中國首次提出要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必須堅決扭轉高消耗、高污染、低產出的狀況,全面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爲貫徹這一戰略,中國針對部分行業發展過熱局面實行了宏觀調控,而嚴格環境准入制度,則是宏觀調控的重要環節。就在30個違法開工項目尚未全部叫停之際,國家環保總局1月27日再發通報,公佈了46家尚未啓動脫硫項目的火電廠名單,要求加大對火電廠脫硫的監管力度,最大限度地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而在此前,潘岳曾向外界表示,國家環保總局下一步整治的重點將是鋼鐵、水泥、電解鋁等能耗、物耗高的行業。
國家環保總局的舉動贏得了社會公衆的大力支持,人們用諸如“猛”、“勇敢”、“有點出乎意料”等詞彙來形容這次舉措。中央電視臺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52%的被調查者認爲風暴應颳得更早些。
然而,專家普遍認爲,中國現行的環保法律法規賦予環保執法部門的權限不夠,對污染企業不能形成足夠的震懾力。以環境影響評價法爲例,該法規定,對違法項目的最高罰款金額爲20萬元。這對於動輒上億元的項目來說,如九牛一毛。
他們呼籲,應賦予環保部門更大的執法權,讓環保法律有足夠的“殺傷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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