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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是農業的命脈。多年來,由於政府投入很少或基本沒有投入,我國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與維護主要靠受益區農民投工投勞,工程不配套、建設標準低的問題十分突出。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加強農田水利和生態建設,提高農業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
水利部副部長翟浩輝指出,我國有灌溉設施的耕地面積超過8.3億畝。實行農村稅費改革、取消“兩工”(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後,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投入大幅減少。據統計,與2001—2002年度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投工相比,2003—2004年度減少投工20億個,摺合資金200億元,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與維護將面臨更大的挑戰,對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民增收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
對此,文件強調要狠抓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建設田間灌排工程、小型灌區、非灌區抗旱水源工程。加大糧食主產區中低產田鹽鹼和漬害治理力度。加快丘陵山區和其他乾旱缺水地區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設。在堅決按時取消“兩工”制度的同時,各地要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新機制、新辦法。
此外,要嚴格區分加重農民負擔與農民自願投工投勞改善自己生產生活條件的政策界限,在切實加強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自願互利、注重實效、控制標準、嚴格規範的原則,引導農民對直接受益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投工投勞,國家對農民興建小微型水利設施所需材料給予適當補助。
文件還要求加快實施以節水改造爲中心的大型灌區續建配套。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要把大型灌區續建配套作爲重點,並不斷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搞好田間工程建設,更新改造老化機電設備,完善灌排體系。開展續建配套灌區的末級渠系建設試點。繼續推進節水灌溉示範,在糧食主產區進行規模化建設試點。從2005年起,選擇部分地區開展對農民購買節水設備實行補助的試點。繼續搞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抓好地方中型水源、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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