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是“中國首例人體炸彈”,福建農民徐明紅、徐劍鵬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恐嚇信,敲詐北京翠微大廈10萬元。昨天,在市一中院,他們分別被以敲詐勒索罪名判處4年和3年6個月的徒刑。
徐明紅今年30歲,徐劍鵬今年28歲,均是福建的農民。2004年6月15日,兩人在自家門口的網吧內共同商量決定:“向大城市的商場發送恐嚇郵件敲詐錢財。”隨後,兩人開始分工,徐劍鵬負責書寫和發送郵件,徐明紅負責到銀行用假名字開賬戶。成功後,兩人共同到銀行取錢。
2004年6月20日,徐劍鵬編造了一個理由———“因經商被騙,父親腦出血急需手術費,走投無路的我希望成爲中國第一例人體炸彈。若貴商場不能在三天內向我的賬戶裏存入10萬元人民幣,炸彈將在貴商場爆炸。”並將載有該內容的郵件,羣發給了北京百貨大樓、藍島大廈、翠微大廈等全國6省市的9家大商場。由於網絡原因,只有翠微大廈和河北一家商場收到了徐劍鵬的郵件。
翠微大廈收到恐嚇郵件後當即報警。通過網絡技術偵查,海淀警方將躲在福建安溪的徐明紅、徐劍鵬兩人的網絡地址鎖定。4天后,當地警方將兩人抓獲。
昨天,市一中院認定,出於非法佔有的目的,徐明紅、徐劍鵬兩人以實施人體引爆相威脅,勒索10萬元財物,這一行爲已經構成敲詐勒索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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