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蔡豪文被押解回吉林。蔡豪文擔任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交通運輸管理處處長不到一年,先後27次到鄰國賭場參與賭博,其中24次是私自出境。
24次私自出境主管部門均不知曉
2004年1月至11月,蔡豪文在擔任延邊州交通運輸管理處處長(副縣級)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挪用公款276萬多元、借用所轄運輸企業資金75萬元,共計351萬多元。其間,蔡豪文通過延邊州一口岸27次出境到鄰國英皇賭場參與賭博,將上述資金揮霍一空,事情敗露後畏罪潛逃。
據延邊州交通局局長崔哲雲介紹,蔡豪文27次出境中,只有3次是經過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因公出境,其他24次都是自己帶車以休閒遊的方式進入鄰國。而蔡豪文這些私自出境大多是在工作時間,因其沒有申報,主管部門對這些情況均不知曉。崔哲雲是在接到舉報後,才知道了蔡豪文私自出境的有關情況。他承認,這是主管部門在管理上的失誤,是對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境管理工作不重視產生的後果。
國家有關部門2003年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的暫行規定》指出:“國家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應按照組織、人事管理權限履行審批手續”,“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和公安機關在因私事出國(境)管理工作中,應建立有效的聯繫機制,制定責任制和保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遺憾的是這一規定在地方並未真正落實。
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漏洞多
延邊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處長李永學分析,蔡豪文案件反映出在國家工作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上,用人單位、公安、邊檢、海關、旅遊等部門在合作中存在相互脫節的現象,沒有形成統一協調的工作機制。
一名國內的個體經商人員是鄰國英皇賭場的常客,他在那裏遇到過私自前去賭博的領導幹部,在賭場外面也能看到有很多公車。據他介紹,這些領導幹部一般週五去,週六下午或下週一早上回去。邊檢、海關等部門對這些人員管理很鬆,有的領導不用帶身份證都能過去,還有的通過造假證、冒名頂替過去。
李永學認爲,在蔡豪文案發之前,延邊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旅遊方式出國(境)在管理上是個盲區,公安部門在審批過程中,除了對法律、法規規定的不準出境人員的監控之外,普通遊客只需要憑藉身份證和戶口本就可以辦理出國(境)手續,而對國家工作人員按此途徑出國(境)失去了監控。
延邊紀委副書記甄玉蘭也認爲,對國家工作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的監督過於薄弱,造成了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隨隨便便的局面。而且國家工作人員在通過旅遊等方式出國(境)時往往不暴露身份,有關部門難以發現,介入管理和查處的機會微小。
亡羊補牢尚不爲晚
延邊州檢察院副檢察長周文盛認爲,隨着一些邊境地區開發開放程度不斷加大,一些國家工作人員藉助旅遊方式到境外參與賭博等現象時有發生,尤其節假日比較多,必須引起足夠重視。
據延邊州旅遊局局長金三男介紹,1月14日,延邊州公安局和州旅遊局聯合下發了緊急通知,即日起對延邊州邊境旅遊市場整頓規範。今後,公務人員通過邊境旅遊進行公務、商務考察的,實行審批制度;黨員幹部需要出境的,必須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逐級審批。爲了杜絕參遊人員隱瞞身份辦理出境證照,各旅行社對參遊人員要嚴格執行受理程序,準確提供身份、職務等相關信息。對於以各種形式組織的出境考察團,要由組團單位出具出境人員的詳細資料、擔保證明,經審批後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延邊州紀委、監察局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主任李敬民介紹,蔡豪文案件發現後,州紀委、監察局目前正對出境人員進行全面調查,主要調查全州科級以上幹部以休閒遊方式出境的情況,對到境外賭博的幹部要進行嚴懲,同時也對沒有進行因私出國(境)申報的國家工作人員情況進行清查,將視情節的輕重進行處理,以維護黨紀政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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