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月租費今年有點難
1月25日,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上,人大代表李鐵軍提議,取消電話月租費,改爲按使用量收費。一石激起千層浪,由此迅即引發了一場全社會討論熱潮:電話月租費到底該不該取消?如果取消,何時取消?半個月以來,上述一系列的問題成爲人們熱論的焦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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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李鐵軍向大會建議,取消電話月租費,點燃了2005年國內電信行業的首個熱點。 |
李鐵軍:
月租費到底租什麼?
1月25日,人大代表李鐵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首次透露,他已向大會建議,取消電話月租費,只按使用量收費。“自來水廠、熱力公司、供電局不收月租費,電信部門同樣不該收。”在李鐵軍看來,電信公司與供水、供電、熱力、燃氣、公交等公司一樣,都是保證城市發展、爲城市運行提供保障的服務性公司,但其他公司提供服務,均不收取月租費,惟獨電信公司收取。因此,電信運營商理應和其他公用公司一樣,取消月租費。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李鐵軍稱,目前,北京地區電話已經非常普及,電信部門確實也爲公衆做了很多工作,但仍有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在提出這條建議之前,李鐵軍曾詢問過月租費到底“租”的是什麼?電信部門的解釋是,每條電話線都佔用通話資源;即便不通話,也要佔用設備資源,而且電話是針對一家一戶的。且電話月租費用於電信事業發展、系統設備維護建設。來自北京市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04年北京市固定電話用戶達847.4萬戶,比上年增長23.9%;固定電話主線普及率達到57.5線/百人,增長21%。
“衆所周知,目前電話初裝費、材料費等早已取消,難道取消了這些收費就影響了電信事業發展?”李鐵軍對運營商方面的解釋表示了不同意見。他說,自來水公司、供電公司等同樣提供管線資源;爲公衆服務時也是針對一家一戶,人們在使用水熱電氣等資源時,同樣有間斷使用或設備暫時閒置的情況,但未收取過用戶月租費。
李鐵軍認爲,自來水公司、燃氣公司、公交公司從來沒收取“月租費”來維護水廠、電廠和公交站牌,只按用戶的使用量來計量收費,相比之下,電信部門的做法是,除收取“月租費”外還按次計時另收通話費;而且即使不打電話也要交費,超過一段時間不交就會被“銷號停機”。李鐵軍建議,按通行市場做法應該取消電話月租費。
挺李派:
月租費損害了公平交易權
李鐵軍此番言論亦點燃了2005年國內電信行業的首個熱點,頓時社會各界紛紛展開爭論。李鐵軍關於“取消電話月租費”的提議一出,得到不少人的支持。這一消息在網上公佈後,不到一天時間,就有幾千條網友留言,這些評論基本都是站在李鐵軍這邊,可見民心之所向。
北京市律協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說:“月租費實際上是政府計劃經濟的產物,它的存在損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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