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津市人事爭議仲裁處負責人介紹,在去年處理的人事爭議案件中,由於當事人工作後參加進修,後又要尋求新單位而與原單位發生爭議的情況比較多。
到今年2月15日,《天津市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頒佈實施已經整一年了。據瞭解,自《規則》頒佈實施一年來,人事爭議仲裁處共辦理了人事爭議仲裁案件85件。其中,爭議案件的矛盾主要集中在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在辭職、辭退及履行聘用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