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凌晨4時許,雲南富源縣後所鎮慶雲村村民吳正昌在睡夢中被幾個穿警察制服的人突然帶走。當日上午7時許,慶雲村委會治安主任敖成富來到吳正昌家,告訴其妻肖小娣『吳正昌跳車摔死了』。2月2日,後所鎮國土資源執法隊與死者家屬簽署了一份《經濟補償協議書》,以10.5萬元『私了』此事。吳正昌死亡後,其家屬認為吳正昌死得『不明不白』。
凌晨時分突然被抓
1月31日凌晨4時許,尚在睡夢中的吳正昌和妻子肖小娣突然被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驚醒,門打開後,幾個穿警察制服的人走進屋內,問:『吳正昌呢?』肖說:『在床上。』按照肖的說法,這幾個人聽說吳正昌在床上後,立即撲過去,將他從床上提起來,一頓拳打腳踢。之後,他們連衣服也不讓吳穿,用褲帶把吳的雙手反紮起來,押上警車。肖問這些人為什麼要抓吳正昌,他們的理由是『吳正昌非法開采無證煤窯』。
當天上午7時許,慶雲村委會治安主任敖成富來到肖小娣家,說吳正昌跳車被打傷了,傷勢嚴重,要肖小娣及其哥哥到富源縣醫院去看望。可是,當肖小娣一家趕到醫院時,吳正昌已經死了,其屍體已被放進了太平間。
跳車致死疑點重重
對於吳正昌的死因,後所鎮國土資源執法隊的答復是『跳車摔死』。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吳正昌『摔死』的地點位於距他家住處約500米遠的地方,吳『摔傷』後,參與礦山整頓治理的有關人員並未及時通知其家屬,而是把他拉到富源縣醫院後,纔通知了他的家人,可等到其家屬趕到醫院時,吳已經死亡了。
據吳正昌的三哥吳正起稱,吳正昌無論如何也不會跳車。首先,吳正昌近期並未開煤窯,過去他曾是兩座煤窯的礦主,但自從2004年農歷五月初二被該鎮國土資源執法隊抓去關了半個月(對此,執法隊的說法不叫『關』而叫『培訓學習』),罰了1萬元的款後,就再也沒有私挖濫采了。
其次,吳正昌從家裡被帶走時,雙手是被褲帶反綁起來的,拉他的是一輛『獵豹』警車,一個雙手被反綁的人怎麼可以撬開警車的門跳車呢?再說,警車裡怎麼就吳正昌一個人呢?吳正昌撬警車門發出聲響竟然沒有人聽到?
吳正起說,吳正昌死後,他的屍體除背部有擦傷外,其他部位並沒有什麼損傷。如果他真是從車上跳下的話,手腳或頸部等其他部位難免會有損傷;再說,如果吳正昌真是在距其住處500米遠的地方摔傷,那麼押解他的人員為什麼要把吳送到縣醫院後纔通知家屬呢?
據吳正起稱,當晚和吳正昌一起被抓的還有新華村一位名叫龍裡生(音)的村民,龍事後對調查組說,他和吳正昌一起被拉走後,他看到吳從車上跳下並摔下陡坡。對此,記者於19日中午12時許電話采訪龍時,他說,他要給後所鎮派出所的李所長打個電話再告訴記者,但此後龍再也沒給記者打電話,記者打他的電話卻無法打通。
『因故』死亡補償十萬
2月2日,後所鎮國土資源執法隊與死者家屬簽署了一份《經濟補償協議書》,以105000元『私了』此事。該協議書上寫道:在1月31日凌晨的執法過程中,吳正昌『因故』死於縣人民醫院。
當天,縣政法委組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成立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死者家屬通情達理,始終認為打擊非法開采的煤炭執法是合理的,只要求給點經濟補償。工作組向鎮黨委、鎮政府匯報並得到指示後,和死者家屬達成共識,一次性給死者家屬105000元補償,包括死者的喪葬費、配偶的撫恤費、父母的贍養費和子女的撫養費等其他費用』。
屍檢報告遭遇雪藏
吳正起告訴記者,為了弄清弟弟的死因,他們曾多次到富源縣公安局去索要其屍檢報告,但公安局一直不給他們。
2月18日上午,記者前往富源縣公安局采訪,刑偵大隊的兩位民警說,吳正昌死後,縣政法委牽頭調查此事,公安局派出一名姓曾的法醫參與進行屍檢,由於是受政法委委托,屍檢報告也就只能給政法委,而不能給死者家屬。記者要求了解吳正昌的死亡原因,兩位民警說,負責此事的民警下鄉去搞『三同』(即與老百姓同吃同住等)去了。
整頓煤礦因人而異
記者在慶雲村采訪時,許多村民向記者反映,當地整頓煤礦因人而異,一些有錢有關系的人的黑礦井沒人去整頓,沒錢沒關系的人家,只要你挖過一天煤,執法隊的人就經常拿著『黑名單』來要錢,沒錢就把人抓走關起來。
就村民們所反映的問題,記者電話采訪了後所鎮國土資源執法隊隊長沈應偉,他說這種問題根本不存在,其辦公室主任尹洪寶也說『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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