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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統計顯示,在檢察機關查處的賄賂案件中,80%的行賄者是用公款行賄。公款行賄往往發生在以下幾個重要時機。
領導班子變動之時
每當新舊領導班子更替之際,一些善於拍領導馬屁者出於爲自己將來的前途考慮,有的給離任領導大送禮品,名曰留作紀念;有的爲新任領導大擺酒宴,名曰接風洗塵;還有的超規定爲領導購置住房,更換辦公場所、交通工具,名曰方便工作。不管哪種花招,花的全是公款。
紅白喜事、節慶日之時
每逢領導家婚喪嫁娶或節假日到來,一些掌握公款使用權力的人就會藉機前去慰問或者祝賀。爲防止羣衆提意見,公款行賄人還採取了許多對策,“集體研究”就是其中的一種。
評比評先進之時
部分人或爲取得好名次,或爲博得上級好感,或爲達到個人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藉機用公款向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行賄或者變相行賄。比如,某部門爲能評上先進,就把上級評比部門的相關人員請出來,一晚上就花掉公款1萬餘元。
跑資金、拉項目之時
有些人爲給單位拉到資金或者爭取到某些項目,動用公款大肆行賄來擠掉其他競爭者。他們的理由簡單而冠冕堂皇:“這是爲公家辦事。”
職務調整變動之時
公款行賄,打通關節,步步高昇,是某些人向上爬的重要手段,這也是人們所稱的“拿公款買官”。在現實生活中,這種現象不但發生在某些個人身上,集體行賄買官的也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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