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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存進銀行的300萬元鉅款,在短短兩天時間內莫名其妙地被人提走200多萬元。廣州警方輾轉奔波各銀行,火速凍結餘款,並迅速將一夥涉嫌“調包”存摺進行詐騙的騙子抓獲歸案。
去年10月23日,一名自稱“阿志”的男子致電廣東東莞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譚某,稱其叔叔“李總”是某石油化工公司的總經理,可以每噸低於市場價200元的價格批發零號柴油。
未多加考慮的譚某於11月3日下午應對方之約,到廣州海珠區江南西路某西餐廳與“李總”和“阿志”洽談生意。其間,“李總”和“阿志”以逃稅、需驗證譚某購買能力爲由,說服譚某於當日下午在江南西路的一個銀行開設一個存摺賬戶。“李總”告知譚某“見錢發貨”,並約定擇日再會。
11月9日下午,譚某按照“李總”的要求,在東莞的銀行將300萬元人民幣劃存入11月3日在廣州新開設的賬戶上。11月9日至11日,譚某多次聯繫“李總”,對方稱正在準備貨物,約定12日在廣州見面。
11月12日,譚某到達廣州,多次與對方聯繫未果後發現,其於11月9日劃轉的300萬元人民幣,已於10日、11日被人在不同地方的銀行或櫃員機轉款、提現,賬戶中僅剩2元人民幣。直到此時,譚某才發現手中的存摺開戶行是江南大道北的銀行,並非其於3日在江南西路的銀行開戶的存摺。
接到報案後,辦案民警偵查發現:這筆資金先後於11月10日、11日被人從江南大道北的銀行賬戶轉賬至深圳和廣州市內7家銀行的賬戶,並被人通過在深圳和廣州番禺區、越秀區等地的多家銀行和ATM機等共34處提現280萬多元的記錄,賬戶內尚餘人民幣18萬多元。
辦案民警迅速對尚未被提走的所有存款辦理了凍結手續。隨後,民警通過偵查於11月23日下午2時許,將“李總”和“阿志”抓獲。經初步審查,“李總”自稱名爲江振勇,“阿志”自稱名爲謝均麗,均爲廣東雲浮人。江振勇曾在當地某鎮當過鎮長,後因貪污受賄罪被判刑。
在大量證據面前,兩名嫌疑人供述了詐騙譚某300萬元的全過程。去年10月份,江振勇、謝均麗夥同陳火南(廣東深圳人)等,密謀以有低價柴油出售爲名實施詐騙。他們通過上網查詢,獲取了譚某的有關資料,並用譚某的名字僞造了一個假身份證。11月3日中午,他們用這個假身份證在江南大道北的銀行開設存摺和提款卡,在假裝與譚某洽談生意時偷換譚某在江南西路開戶的存摺。在確認譚某存入300萬元人民幣後的兩天內,他們編造各種理由拖延見面時間,並利用這段時間轉賬並提走280多萬元,其中江振勇分得120萬多元、謝均麗分得73.5萬元、其餘同案共分得80萬元。
12月20日傍晚,民警在廣州廣園客運站及時截獲正欲乘車潛逃到東莞的該團伙在逃成員陳火南。目前,民警已追繳涉案贓款194.5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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